通知书 (通知参加质证用)
2018-03-29 14:13:0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通知书
(通知参加质证用)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或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
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如果该通知书送达给赔偿请求人,则为你或你单位)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如果该通知书送达给赔偿义务机关,则为你单位)国家赔偿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进行质证,请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通知书样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参加质证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根据案件审理的情况,可以通知复议机关参加质证。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在质证前三日将通知书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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