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广州声明
2018-03-27 08:47: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8年3月26日,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省会广州市举行。

  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生,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最高司法法院院长保罗·萨尼亚先生,莫桑比克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安德利诺·曼努埃尔·穆尚加先生,葡萄牙共和国最高司法法院院长安东尼奥·席尔瓦·恩里克斯·加斯帕尔先生,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最高司法法院院长曼努埃尔·席尔瓦·戈麦斯·格拉维德先生,安哥拉共和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克里斯蒂诺·莫拉雷斯·德·阿布利尔·伊·席尔瓦先生,巴西联邦共和国法官协会主席雅依米·马尔廷斯·德·奥利韦拉·内图,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代表安通尼奥·恩图图姆·恩古鲁·阿法纳分别率团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

  与会代表在友好、务实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围绕“挑战与超越——互联网时代的司法”这一主题,就法院信息化与智慧法院建设、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问题、司法在资源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利用互联网加强各国在案例研究等领域的合作、完善国际司法合作机制等具体议题,广泛交流、深入探讨,达成许多重要共识,为进一步深化彼此间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会议认为,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间建立并巩固持续性的交流与合作十分必要,并为此声明如下:

  一、与会各国注意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从愿景变为现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间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强。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愿意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各国司法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均认识到信息时代司法机关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愿意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

  三、信息化是各国法院正在进行的一场深刻变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各国分享利用互联网技术审判案件的经验,推进网上审理涉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当事人的案件。

  四、网络空间作为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实现法治化。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均高度重视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问题,以建立涉及网络犯罪的司法见解为己任,并认为法律应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针对互联网实施的以及在网络空间实施的恐怖活动、跨国有组织犯罪、毒品、人口贩卖、洗钱、网络攻击等犯罪的刑法规制,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五、环境和资源问题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强调充分利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积极回应民众环境权益关切,满足民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绿色发展。

  六、互联网的应用为各国开展司法研究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强调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在案例研究领域的合作,交流典型案例、裁判文书等信息,利用现代科技开展研究分析,解决各国共同面临的司法问题,合作打击跨境犯罪、解决跨境民商事纠纷。

  七、互联网技术为外国法查明领域的司法合作提供了极大便利。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强调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立外国法查明在线平台。对于请求国法院提交的有关被请求国法律及适用情况的查明请求,被请求国在国内法允许的范围内应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便利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间法律及其适用情况的查明。

  八、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强调完善国际司法协助机制,减少法律冲突和司法障碍,为更好地打击跨境犯罪、化解跨境纠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与会各国最高法院致力于不断深化合作,加强完善司法制度方面的经验交流。与会各国最高法院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在促进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司法交流合作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愿意继续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开展司法合作。

  十、与会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广东设立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基地。

  本声明用中文和葡萄牙语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于2018年3月26日在中国广州通过。

  本声明将交付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确认,巴方将向与会各国最高法院适时通报结果。巴西法官协会主席雅依米·马尔廷斯·德·奥利韦拉·内图承诺将本声明交付联邦最高法院。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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