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高度统一
——重庆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综述
2018-03-20 15:2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敏
3月13日下午,重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监察法草案。
陈敏尔代表说,监察法草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察法草案。
王毅代表说,监察法草案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相统一,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又适应了公职人员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的实际情况。
唐良智代表说,监察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符合宪法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张轩代表说,完全赞成草案。新修改的宪法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根据宪法审议通过监察法,是大会又一重要议题和成果。
陈雍代表说,草案内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明确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权限和程序。
李殿勋代表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及时制定监察法草案是必要的,这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贺恒扬代表说,监察法草案体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监察职能全方位,人权保障从严,自我约束从严。
孙宪忠代表建议,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合作社中涉及公共财产管理的人员”。
潘复生代表说,要重视宣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草案;加快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为贯彻落实监察法草案提供可互为补充的有效手段。
王小万、张健、张兴海代表建议,监察法草案颁布后要加强普法宣传;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国有和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高钰代表建议,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监察力度,解决基层吃拿卡要等问题,保障良好营商环境。
韩德云代表建议,要加快制定监察官法;加强法律宣传和贯彻落实,特别是宣传监察机关工作方式。
陈敏尔代表说,监察法草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察法草案。
王毅代表说,监察法草案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相统一,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又适应了公职人员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的实际情况。
唐良智代表说,监察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符合宪法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张轩代表说,完全赞成草案。新修改的宪法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根据宪法审议通过监察法,是大会又一重要议题和成果。
陈雍代表说,草案内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明确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权限和程序。
李殿勋代表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及时制定监察法草案是必要的,这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贺恒扬代表说,监察法草案体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监察职能全方位,人权保障从严,自我约束从严。
孙宪忠代表建议,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合作社中涉及公共财产管理的人员”。
潘复生代表说,要重视宣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草案;加快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为贯彻落实监察法草案提供可互为补充的有效手段。
王小万、张健、张兴海代表建议,监察法草案颁布后要加强普法宣传;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国有和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高钰代表建议,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监察力度,解决基层吃拿卡要等问题,保障良好营商环境。
韩德云代表建议,要加快制定监察官法;加强法律宣传和贯彻落实,特别是宣传监察机关工作方式。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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