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全业务网上办理 全方位智能服务
2018-03-20 09:04: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 强
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形态初步形成。
中国法院信息化已经在全世界法院树立了网络覆盖最全、数据存量最大、业务支持最多、公开力度最强、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的样板,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主动提议向全球宣传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推进南南合作的重要举措。
精心谋划 超前布局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一方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一方面努力克服地区之间、系统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的不平衡矛盾,提高全面推进、综合施策、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以及与外部相关部门对接联通的能力,通过信息化全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其目标就是通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当年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时,正式提出要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升级换代,建设智慧法院。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标志着智慧法院不仅与人民法院自身现代化密切相关,也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院对智慧法院的认识和理解,指导各地法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指南。
信息化智能化与司法深度融合
“将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内在规律紧密结合,很可能带来司法体制的另一场自我革命。司法改革与信息化、智能化浪潮相互推动形成的合力,也将是完成法治中国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这样评价智慧法院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大力实施“天平工程”,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大数据应用,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法信”“数字图书馆”“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服务。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提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服务。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现多部门一网办案,纠纷解决更加便捷。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探索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通过司法信息化,挖掘司法大数据,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同案不同判,强化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确保公正的全面实现。从司法质效而言,智慧法院建设所采用的信息互联网、云计算、同步语音识别转化等技术,可以让法官更关注事实认定和法律问题,同时也能大幅度缩短个案的审理周期。同时,法院信息化为辅助分案、案由调整、专业合议庭等动态管理提供了支撑,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
在更多的技术性细节上,信息化、智能化的推进还能够让当事人亲身体会到司法的服务质量改善,在细微之处见证或者亲身体验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例如,不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当事人自助立案系统”或者“网上立案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完成提交起诉材料、交纳诉讼费、获取案号。
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阳光化的期待
阳光化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殷切期待。随着“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和四大司法公开平台遍及各级法院,电子诉讼方式全面推广,互联网法院正式运行,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水平空前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增强了获得感。
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在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人民法院必将积极主动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利用互联网、多媒体、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和形式提供更加充分的诉讼服务,将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越性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形态初步形成。
中国法院信息化已经在全世界法院树立了网络覆盖最全、数据存量最大、业务支持最多、公开力度最强、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的样板,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主动提议向全球宣传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推进南南合作的重要举措。
精心谋划 超前布局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一方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一方面努力克服地区之间、系统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的不平衡矛盾,提高全面推进、综合施策、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以及与外部相关部门对接联通的能力,通过信息化全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其目标就是通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当年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时,正式提出要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升级换代,建设智慧法院。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标志着智慧法院不仅与人民法院自身现代化密切相关,也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院对智慧法院的认识和理解,指导各地法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指南。
信息化智能化与司法深度融合
“将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内在规律紧密结合,很可能带来司法体制的另一场自我革命。司法改革与信息化、智能化浪潮相互推动形成的合力,也将是完成法治中国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这样评价智慧法院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大力实施“天平工程”,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大数据应用,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法信”“数字图书馆”“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服务。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提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服务。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现多部门一网办案,纠纷解决更加便捷。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探索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通过司法信息化,挖掘司法大数据,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同案不同判,强化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确保公正的全面实现。从司法质效而言,智慧法院建设所采用的信息互联网、云计算、同步语音识别转化等技术,可以让法官更关注事实认定和法律问题,同时也能大幅度缩短个案的审理周期。同时,法院信息化为辅助分案、案由调整、专业合议庭等动态管理提供了支撑,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
在更多的技术性细节上,信息化、智能化的推进还能够让当事人亲身体会到司法的服务质量改善,在细微之处见证或者亲身体验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例如,不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当事人自助立案系统”或者“网上立案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完成提交起诉材料、交纳诉讼费、获取案号。
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阳光化的期待
阳光化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殷切期待。随着“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和四大司法公开平台遍及各级法院,电子诉讼方式全面推广,互联网法院正式运行,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水平空前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增强了获得感。
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在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人民法院必将积极主动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利用互联网、多媒体、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和形式提供更加充分的诉讼服务,将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越性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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