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人大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国家海洋局:加快“湾长制”试点推向全国
•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红通人员”陈碎园贪污案一审宣判
•浙江发布首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
•国家工商总局针对“3•15”曝光案例开展专项整治
•最高法:重大案件流程信息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公开
•最高法等出台措施“老赖”将被限制不动产交易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3月12日-3月18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法制办了解到,广东拟出台《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条例规定了网售化妆品要实名,擅自销售分装、配制化妆品属违法行为。
云南省纪委12日公布6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2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国家海洋局1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召开“湾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现场会。会议提出,今年是“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深化之年,要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尽快形成在全国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的意见和配套制度标准体系。
证监会14日通报称,拟对厦门北八道集团涉嫌操纵市场案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款总计约56.7亿元。这将是证监会有史以来开出的最高额罚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并称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处罚到人”,坚决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势头。
记者14日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成功破获一特大制售假酒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余处,查获假冒“五粮液”“剑南春”“古井”等白酒6000余件以及60000余套假冒的外包装、酒瓶等商标标识,取缔假酒生产线2条,封口机、打码机制假设备6台,涉案价值超3000万元,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
从3月12日开始到今年底,江苏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向长江水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月15日,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对“红通人员”陈碎园贪污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碎园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陈碎园贪污所得人民币243.17万余元。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16日发布消息称,浙江省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协管员翁腾羽案件是一起“特殊”的贪污案件,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使用监察留置措施案件。
记者16日从厦门海关获悉,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的4.13吨进口“太阳能电池片”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这也是厦门海关首次查获禁止进口新能源类固体废物。
针对“3•15”曝光的一系列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国家工商总局16日部署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傍名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近日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将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资料收集:沈双武 冉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