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新农合骗领补偿款 一村卫生室室长获刑
2018-03-07 10:09:09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利用协助国家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申报领取新农合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安徽一村卫生室室长通过以分解处方、虚开处方、代签病人姓名等方式,侵吞医疗费补偿款。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贪污案件,被告人刘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贪污违法所得77789.5元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经法院查明:2011年,寿县隐贤镇姚集村卫生室成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办公室管理。2012年1月14日至2013年10月31日,被告人刘某担任寿县隐贤镇姚集村卫生室室长期间,利用其协助国家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申报领取新农合补偿款的职务便利,通过以分解处方、虚开处方、代签病人姓名等方式,共虚报15682次就诊人次,侵吞一般医疗费补偿款共计77789.5元。同时查明:2017年8月23日,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寿县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职权贪污国家新农合补偿款的犯罪事实,寿县人民检察院于同日决定对刘某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发后,刘某退交赃款77789.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寿县隐贤镇姚集村卫生室室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分解处方、虚开处方、代签病人姓名等方式,增加卫生室门诊就诊人次,骗取国家新农合一般诊疗费补偿款合计77789.5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其能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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