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努力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宽容不纵容
2018-03-02 14:06:0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2日谈及2018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署,他称,要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有关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郑新俭今日做客“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在线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校园暴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及2018年未检工作思路和举措。有提问称,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哪些新的打算和部署?
郑新俭对此指出,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确定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方向,固基础、抓规范、促提高,更专业更有效地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按照这一思路,将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要通过挂牌督办、开展专项监督、完善司法解释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进一步提高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质量和效果,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专人办理,继续推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依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努力加强刑事执行阶段帮教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有关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进一步巩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基础。专业化是未成年人检察得以发展的基础,必须常抓不懈。要持续推动各级独立未检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最高检未检办专业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引领、推动各省级、市级检察院成立未检独立机构,研究提出基层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织建设指导意见。统一未检独立机构的名称,进一步规范职能和受案范围。狠抓《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推动建立符合未检工作规律的独立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举办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组织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推动增设未成年人检察类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和理论研究专门人才库,继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工作品牌,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继续推动未检专门办案区建设,为办案、帮教、救助工作提供专业环境。
三是大力促进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建设。规范是未成年人检察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注重通过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对专业化建设形成倒逼。要组织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子系统的试点和全国正式运行,加强对未检业务数据的分析运用,充分发挥未检子系统在规范工作、评价工作和推动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案件质量评查总结通报工作,提出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的意见,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经常化制度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整理下发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社会化是未成年人检察的鲜明特征,与其他政法机关、社会力量密切配合是未成年人检察重要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衔接,统一执法标准,持续推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要找准未检部门践行“枫桥经验”的结合点,总结依托基层检察室加强未检工作等经验做法,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人民群众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召开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座谈会,与团中央签订加强司法社工培育和引进的合作协议,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对观护基地的职能任务、建设标准、管理评估等提出指导意见,实现观护基地规范发展。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与团中央等部门建立“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动态管理机制,发挥维权岗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构建良好公共关系。
五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未检工作中更要贯彻创新发展理念。要择优确定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加强指导,确保取得预期创新成果。加强“智慧未检”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未检工作的深度融合,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率效果。针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新趋势,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职能定位、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等基础理论的研究,探讨未检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未检办案责任制和办案组织设置等应用问题,为未检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展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成效。
郑新俭今日做客“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在线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校园暴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及2018年未检工作思路和举措。有提问称,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哪些新的打算和部署?
郑新俭对此指出,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确定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方向,固基础、抓规范、促提高,更专业更有效地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按照这一思路,将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要通过挂牌督办、开展专项监督、完善司法解释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进一步提高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质量和效果,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专人办理,继续推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依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努力加强刑事执行阶段帮教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有关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进一步巩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基础。专业化是未成年人检察得以发展的基础,必须常抓不懈。要持续推动各级独立未检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最高检未检办专业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引领、推动各省级、市级检察院成立未检独立机构,研究提出基层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织建设指导意见。统一未检独立机构的名称,进一步规范职能和受案范围。狠抓《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推动建立符合未检工作规律的独立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举办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组织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推动增设未成年人检察类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和理论研究专门人才库,继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工作品牌,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继续推动未检专门办案区建设,为办案、帮教、救助工作提供专业环境。
三是大力促进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建设。规范是未成年人检察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注重通过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对专业化建设形成倒逼。要组织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子系统的试点和全国正式运行,加强对未检业务数据的分析运用,充分发挥未检子系统在规范工作、评价工作和推动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案件质量评查总结通报工作,提出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的意见,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经常化制度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整理下发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社会化是未成年人检察的鲜明特征,与其他政法机关、社会力量密切配合是未成年人检察重要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衔接,统一执法标准,持续推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要找准未检部门践行“枫桥经验”的结合点,总结依托基层检察室加强未检工作等经验做法,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人民群众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召开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座谈会,与团中央签订加强司法社工培育和引进的合作协议,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对观护基地的职能任务、建设标准、管理评估等提出指导意见,实现观护基地规范发展。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与团中央等部门建立“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动态管理机制,发挥维权岗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构建良好公共关系。
五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未检工作中更要贯彻创新发展理念。要择优确定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加强指导,确保取得预期创新成果。加强“智慧未检”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未检工作的深度融合,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率效果。针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新趋势,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职能定位、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等基础理论的研究,探讨未检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未检办案责任制和办案组织设置等应用问题,为未检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展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成效。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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