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二十年前贪污今朝落网获刑
2018-01-31 10:50:30
中国法院网讯 (项艳 江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犯罪分子逃出多久,逃到哪里,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跨度二十年的贪污案。1998年10月20日,被告人马某开始了一场二十年的逃亡生涯,其因涉嫌贪污罪于1999年1月25日被决定逮捕,经过十九年追捕,2017年9月14日,马某终落网归案。
1995年10月底,马某在工作中发现支行筹储科月度报表中储蓄存款数额大于本行会计科月度报表储蓄存款数259333元,遂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内部特种转账的方式将差额259333元转至其他账户。1995年12月至1998年5月,马某多次采取取现、虚构户名开户转账再取现等方式将259333元据为己用,并于1998年10月20日逃离贵溪。案发后,侦查人员先后扣押被告人马某名下股票、现金78382.62元。被告人马某被抓获归案后,其亲属代为退缴赃款180951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马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案发后具有积极退赔行为,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995年10月底,马某在工作中发现支行筹储科月度报表中储蓄存款数额大于本行会计科月度报表储蓄存款数259333元,遂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内部特种转账的方式将差额259333元转至其他账户。1995年12月至1998年5月,马某多次采取取现、虚构户名开户转账再取现等方式将259333元据为己用,并于1998年10月20日逃离贵溪。案发后,侦查人员先后扣押被告人马某名下股票、现金78382.62元。被告人马某被抓获归案后,其亲属代为退缴赃款180951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马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案发后具有积极退赔行为,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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