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江当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01-30 14:18:08
     中国法院网讯  1月30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王树江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树江同志简历:

  王树江,男,汉族,1962年3月生,黑龙江庆安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0.08--1985.07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85.07--1985.1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

  1985.10--1987.0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业余大学教师

  1987.02--1994.07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理审判员(副科级,1988.10正科级)(其间:1992.07--1994.07挂职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4.09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1994.09--1997.04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7.04--1998.07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助理

  1998.07--2000.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2000.11--2002.1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其间:2001.03--2001.07黑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0--2003.0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厅级)

  2003.04--2005.08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08--2010.07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07--2013.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3.01--2018.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省委政法委委员(2014.01),省纪委委员(2017.05)(其间:2016.02--2016.06中央第四巡视组副组长;2016.09--2017.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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