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店员贩卖毒品“谋生” 夫妻老板获刑罚金
2018-01-23 09:52:30
中国法院网讯 (易军军) 王某和妻子孙某为帮店员肖某“找事做”,帮其做起“毒品生意”,从外地购进毒品贩卖。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贩卖毒品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八千元;孙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王某和孙某共同经营一家洗车店。2016年2月,在王某店内帮工的肖某(已判刑)让王某帮忙找些事情做,并向王某提议做毒品生意,王某听后就让妻子孙某联系毒品来源,并通过快递进行运输。2016年3月至4月,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贩卖冰毒4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孙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2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王某积极联络毒品来源、购买毒品并向肖某提供吸毒人员信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孙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王某和孙某共同经营一家洗车店。2016年2月,在王某店内帮工的肖某(已判刑)让王某帮忙找些事情做,并向王某提议做毒品生意,王某听后就让妻子孙某联系毒品来源,并通过快递进行运输。2016年3月至4月,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贩卖冰毒4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孙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2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王某积极联络毒品来源、购买毒品并向肖某提供吸毒人员信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孙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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