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湖南人如何当家作主 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答卷
2018-01-23 09:35:23 | 来源:红网 | 作者:吴公然 段懿丹 蒋素珍
2017年11月30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受人民委托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其中,人大常委会职权行使状况,与百姓能否充分当家作主密切相关。5年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等职权,为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答卷:以人民为中心立善法顺民意保民生
“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实施办法》坚决将餐厨垃圾挡在食品链外,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1万元最高罚30万元,情节严重的违反者,吊销许可证。
保护百姓畅享美好生活,保证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能缺席法治力量。一大批关心民生冷暖、民心忧乐的善法、良法在过去五年不断出台,大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被解决。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保障全民健康;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解决“上学难”“大班额”;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水上交通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为群众构建“安全防护网”……
这一部部法律旨在顺应广大群众意愿、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充分彰显了湖南人大立法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
立法为民,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它在制定过程中,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以及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建议,并历经近30次的反复修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方正式出台。
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9件、修改40件。每一部法规制定和修改的背后,无不坚持立法工作计划、重大立法项目、重要立法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无不历经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各个环节,实现开门立法、问计于民。
监督答卷:监督利剑既保百姓合法权益又促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回顾过去5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人民为中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牢牢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助攻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连续5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不放松,深入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政府约谈相关负责人,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促使一大批污染源得到有效整治,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被依法处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发展的难点。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利剑直指这些领域,相关民生问题因此得到有效解决。
除了民生领域,经济领域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聚焦处,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点击鼠标,便可以对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转移支付等预算信息实时查询和监督……2017年12月,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开通,在既有财政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只眼”,能对财政支出从申请、审批、拨付到支出进行全程监督。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责还履行在: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对外经贸、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著作权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开展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钢铁和有色金属工业解困突围等专题性调研,督促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要求……
代表工作答卷: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连续三年重点督办邱清燕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妥善解决湘江土谷塘坝区627名失地农民安置保障问题;认真督办杨华桥代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建议,跨省异地就医实现“一卡通”……
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过去5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从201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省人大代表对省直部门“办理大户”进行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2016 年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进一步理顺建议办理工作体制机制。2017年开始对重点处理建议由“件”改“类”,重点处理建议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彰显。全面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单位答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届内所有B类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2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涉及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7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代表提出的659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达82%。建立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格局,主任会议成员带队上门督办、现场督办。
立法答卷:以人民为中心立善法顺民意保民生
“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实施办法》坚决将餐厨垃圾挡在食品链外,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1万元最高罚30万元,情节严重的违反者,吊销许可证。
保护百姓畅享美好生活,保证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能缺席法治力量。一大批关心民生冷暖、民心忧乐的善法、良法在过去五年不断出台,大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被解决。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保障全民健康;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解决“上学难”“大班额”;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水上交通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为群众构建“安全防护网”……
这一部部法律旨在顺应广大群众意愿、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充分彰显了湖南人大立法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
立法为民,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它在制定过程中,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以及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建议,并历经近30次的反复修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方正式出台。
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9件、修改40件。每一部法规制定和修改的背后,无不坚持立法工作计划、重大立法项目、重要立法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无不历经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各个环节,实现开门立法、问计于民。
监督答卷:监督利剑既保百姓合法权益又促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回顾过去5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人民为中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牢牢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助攻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连续5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不放松,深入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政府约谈相关负责人,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促使一大批污染源得到有效整治,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被依法处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发展的难点。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利剑直指这些领域,相关民生问题因此得到有效解决。
除了民生领域,经济领域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聚焦处,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点击鼠标,便可以对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转移支付等预算信息实时查询和监督……2017年12月,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开通,在既有财政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只眼”,能对财政支出从申请、审批、拨付到支出进行全程监督。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责还履行在: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对外经贸、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著作权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开展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钢铁和有色金属工业解困突围等专题性调研,督促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要求……
代表工作答卷: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连续三年重点督办邱清燕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妥善解决湘江土谷塘坝区627名失地农民安置保障问题;认真督办杨华桥代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建议,跨省异地就医实现“一卡通”……
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过去5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从2015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省人大代表对省直部门“办理大户”进行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2016 年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进一步理顺建议办理工作体制机制。2017年开始对重点处理建议由“件”改“类”,重点处理建议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彰显。全面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单位答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届内所有B类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2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涉及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7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代表提出的659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达82%。建立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格局,主任会议成员带队上门督办、现场督办。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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