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1月5日推出。此次入选的十个刑事案件均为本报2017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公众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或是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刑事案件。
这十大案件分别为:于欢故意伤害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赵春华涉枪案、卢荣新无罪释放案、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山东非法疫苗案、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
这十大案件反映了过去一年法院为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作的努力,展示了法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体现了法院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人权方面所作的贡献,彰显了司法的理性、良知与温度。
应人民法院报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为上述2017年度十大刑事案件作了精彩点评,对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及重大影响进行了深入解读。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于欢故意伤害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二: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三: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四:赵春华涉枪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五:卢荣新无罪释放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六: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七:“e 租宝”非法集资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山东非法疫苗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九: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十: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