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调研时强调
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
促进公正司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公正司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7-11-24 21:25:25
图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调研。 孙若丰 摄
中国法院网讯 (宁杰) 11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并发表讲话。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指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成立一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组建起强有力工作团队,明确了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形成良好运行机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的分析报告,在司法人工智能研究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坚定信心,进一步完善工作路线图,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争取尽快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要大力吸引、培养优秀人才,坚持开放发展战略、合作共赢战略,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周强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工作。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信息化社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把握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紧紧抓住司法供给侧这个矛盾主要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通过提高司法供给质量,引导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周强要求,要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新定律、新思维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面貌。要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司法大数据作为基于司法活动产生的海量数据所蕴含的重要价值,运用大数据思维,应用新工具新算法,服务司法实践、服务公众需求、服务社会发展。要推动创建中国司法信息学,为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要构建科学的司法指数,深入分析司法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间的规律性联系,深刻揭示司法案件、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要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受侵犯。
周强要求,要善于运用信息化原理和手段,加强司法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势,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增强对司法活动的质效控制。要通过智能化服务和管理,确保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全程受到监督,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更加有效地规范司法行为,减少不确定性,防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可预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汇报了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和中国电科集团总经理刘烈宏等参加调研。
周强指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成立一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组建起强有力工作团队,明确了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形成良好运行机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的分析报告,在司法人工智能研究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坚定信心,进一步完善工作路线图,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争取尽快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要大力吸引、培养优秀人才,坚持开放发展战略、合作共赢战略,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周强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工作。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信息化社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把握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紧紧抓住司法供给侧这个矛盾主要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通过提高司法供给质量,引导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周强要求,要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当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新定律、新思维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面貌。要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司法大数据作为基于司法活动产生的海量数据所蕴含的重要价值,运用大数据思维,应用新工具新算法,服务司法实践、服务公众需求、服务社会发展。要推动创建中国司法信息学,为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要构建科学的司法指数,深入分析司法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间的规律性联系,深刻揭示司法案件、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要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受侵犯。
周强要求,要善于运用信息化原理和手段,加强司法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势,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增强对司法活动的质效控制。要通过智能化服务和管理,确保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全程受到监督,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更加有效地规范司法行为,减少不确定性,防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可预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汇报了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和中国电科集团总经理刘烈宏等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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