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谋骗贷 赌博输光被判刑
2017-11-21 15:10:09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为骗取银行贷款,与银行客户经理合谋,采取虚构资产状况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170万元后,全部赌博赔光。日前,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5年7月,辛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陈某商量一起合伙投资赚钱。辛某时任某银行客户经理,熟悉银行抵押贷款申报审批流程,两人便合谋以陈某的名义向该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陈某负责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辛某则帮助陈某提供虚假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指导陈某制作了虚假的房屋他项权证书,并以客户经理身份向银行出具了内容与陈某本人真实财产经营情况严重不相符的贷款调查报告。
2015年7月23日,辛某所在银行向陈某发放90万元个人创业贷款。辛某并没有将该款用于投资,而是与陈某将贷款用于在澳门赌博和消费。2015年10月,辛某与陈某再次商议一起投资,两人合谋冒用陈某朋友吴某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由辛某采取与前次骗取银行贷款的类似手段,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2015年10月26日,该银行向吴某的银行账户发放80万元贷款。辛某模仿吴某的笔迹,在借款凭证上签名并按捺指纹,领取了该笔贷款。辛某与陈某将该笔贷款再次用于在澳门赌博和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资产状况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170万元,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案人辛某身为银行客户经理,熟知银行贷款规则流程,在该二起贷款诈骗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听信、听由辛某指挥安排,帮助伪造相关材料,贷款大部分被辛某赌博和挥霍,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观点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2015年7月,辛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陈某商量一起合伙投资赚钱。辛某时任某银行客户经理,熟悉银行抵押贷款申报审批流程,两人便合谋以陈某的名义向该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陈某负责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辛某则帮助陈某提供虚假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指导陈某制作了虚假的房屋他项权证书,并以客户经理身份向银行出具了内容与陈某本人真实财产经营情况严重不相符的贷款调查报告。
2015年7月23日,辛某所在银行向陈某发放90万元个人创业贷款。辛某并没有将该款用于投资,而是与陈某将贷款用于在澳门赌博和消费。2015年10月,辛某与陈某再次商议一起投资,两人合谋冒用陈某朋友吴某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由辛某采取与前次骗取银行贷款的类似手段,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2015年10月26日,该银行向吴某的银行账户发放80万元贷款。辛某模仿吴某的笔迹,在借款凭证上签名并按捺指纹,领取了该笔贷款。辛某与陈某将该笔贷款再次用于在澳门赌博和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资产状况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170万元,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案人辛某身为银行客户经理,熟知银行贷款规则流程,在该二起贷款诈骗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听信、听由辛某指挥安排,帮助伪造相关材料,贷款大部分被辛某赌博和挥霍,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观点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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