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妻换酒
2017-11-20 14:57: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错 刘霞
他嗜酒如命,只要有人送他酒喝,他就同意妻子和别人“到床上去耍”。
证人周某说,有一次,这个烂酒鬼告诉自己,他经常把妻子带起,到单身汉家里去,让他们与她发生性关系。他就在别人家里吃饭喝酒。有时甚至给他一两元钱,他就可以让妻子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然后当然又用这钱买酒。
另一名证人说,自己听说的是,给钱2到5元。数字和前一证人提供的没有太大不同(但仔细说起来却是前者的两倍多)。
在这个西部村庄,这件事长期发生着,人们都当着一件丑闻来看,并没有往法律上面深想。而且,劳动力多外出打工了,村里也没有几个人。老旧的房屋倾颓着,野狗在断瓦残墙间刨土,四处的荒草疯长,曾经的道路都封闭起来,蛇鼠恣肆。
烂酒鬼和妻子有个女儿,案发的时候刚二十一岁,在某个店里做着服务员,却当真生得漂亮、乖巧。她是让这一系列强奸案曝光的导火索(被强奸的是她的母亲,多人多次)。
令人惊讶的是,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竟然是烂酒鬼的侄儿。证人说,自己去派出所反映过,侄儿和婶娘发生性关系,有违风俗。——他也仅仅将其视作败坏风俗的事情来看待。而且,日益凋敝的乡村,对风俗的重视和监督又能维系到何时?实在也是一个未知之数。
女儿一直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不苟言笑。她将父母迁到乡场上居住,纯粹是为了让他们躲避侄儿的欺负。迁徙完成后,她去了一趟派出所,反映父母家里的锅被侄儿砸坏,以及侄儿长期打骂、欺负父母的事。但却意外的就此牵出了一系列强奸案。
侄儿砸锅的原因大概是这样:他又想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就叫烂酒鬼夫妇上自己家吃饭喝酒,但这次他们不去。于是,他气急败坏,冲到烂酒鬼家里,砸掉了对方煮饭的锅。这样一来,他们就只好上侄儿家里吃饭喝酒,然后发生性关系。
侄儿的邻居证实了这一点。她表示,侄儿经常打骂烂酒鬼夫妇。某日中午,她听到侄儿在二楼呵斥烂酒鬼,“你吃饱了就给老子滚噻”,之后看到烂酒鬼从二楼出来,走到阳台上。烂酒鬼的妻子也跟了出来,侄儿冲出,打了她两耳光,把她拖进二楼房间里,关上门后一直没出来。烂酒鬼在妻子被打前已经离开。
邻居还说,烂酒鬼的妻子被关进侄儿家不是一次两次。有时候,三更半夜,能听见烂酒鬼在侄儿屋背后喊,耍完了还是要把人放回来哦。
邻居还说,她听说,侄儿有时候会去烂酒鬼家,三个人一起睡。
乖巧的女儿向派出所反映后,首先锁定的却是另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
陈某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性关系,第一次的过程是这样的:2013年夏天,烂酒鬼和妻子赶场经过陈某家,烂酒鬼向他要酒喝,陈某就找了点酒出来给他喝。后来二人就到他家里去看电视,看了一阵,烂酒鬼就让妻子到床上去耍,说完就下楼去了。
陈某以前听说过只要给烂酒鬼酒喝,就可以与他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事。陈某于是知道烂酒鬼是同意他和她发生性关系了。他就到自己家床上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后烂酒鬼和妻子回家去了,烂酒鬼还将未喝完的酒一起拿走了。
这年冬月间,陈某提着八九两酒、三四两重饼干去了烂酒鬼家。烂酒鬼喝完酒后,又叫妻子去床上耍,并对陈某说自己去解个手。烂酒鬼就走了。陈某就在床上与烂酒鬼的妻子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第二次。
陈某是一个老光棍,在这之前和法院就有交集。他的离婚案子是法庭处理的。妻子为了摆脱他,给了他一笔钱。他拿到钱,十分高兴的离了婚。他挺感谢法官,还给法官送锦旗送花。但不久之后,他将钱投入到养鸡养猪上,结果血本无归。这时候,他非常后悔离了婚,就经常到法庭去闹,要法官赔他一个老婆。他认不清人,有时候还抓扯了其他法官。有一次,别的法官开庭,他还扔过一瓶矿泉水,砸中了法官面部。
陈某的强奸案诉至法院后,对当初判决离婚的民事法官和法庭也许都是一个解脱。
查证落实的,陈某对烂酒鬼妻子的强奸行为一共两次。跋扈侄儿的强奸行为一共三次。这或许和村子里传闻的有出入。但由于时间久远,取证方面十分困难,刑法必须保持最大的审慎,所以只能依据现有证据认定。
按照传闻(没有证据),村里和邻村的很多光棍都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过性关系。全部落实,这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丑闻。
但是时间清洗了一切。
为什么烂酒鬼的妻子不奋起反抗自己的命运呢?
因为,她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症,后来成了弱智,智力残疾二级,生活无法自理。她的父母渐渐年事已高,希望自己离世后,她还有人照顾基本的生活。于是,将她嫁给了这个烂酒鬼。她也有兄弟姐妹,但各有家庭,都无法照顾她。
就这样,需要人照料的她,成了父母送给烂酒鬼换酒的一点资本。
她对自己的命运,或许除了挨打和挨饿外,自始至终,一无所知。
烂酒鬼呢?他也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鉴定结果是“边缘性智力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但这时,法官却面临着两难:对烂酒鬼科以刑罚,那么他的妻子由谁来照顾呢?社会没有这样一个足够成熟的制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都说法官是手握刀把子的人,但那一刻,握刀的手并不是没有犹豫的。
这一系列案件中,其中的一名承办人说,针对智力障碍女性的性犯罪,从其做实习助理审判员时,就已经有了触目惊心的例子。曾经陪审的一个强奸案,被害人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大约四、五岁,也是智力残疾。结果被父亲工地上的工友性侵了,性侵她的前后一共十余人。案发后,小女孩的姑姑竟拿这件事去向作案的人讨价还价,索要钱财……
她,有什么错?
他们,犯的是什么罪!
烂酒鬼如何处置,判决终将写下。
但他妻子,以及许多智力残疾的女性,其人生将何去何从?
却难以回答。
法官见到了烂酒鬼的女儿。
为排解心理问题,委婉探问这件事对她有影响吗?
她面无表情,说,已经这样了,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继续生活。
只能继续生活。
作者单位: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证人周某说,有一次,这个烂酒鬼告诉自己,他经常把妻子带起,到单身汉家里去,让他们与她发生性关系。他就在别人家里吃饭喝酒。有时甚至给他一两元钱,他就可以让妻子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然后当然又用这钱买酒。
另一名证人说,自己听说的是,给钱2到5元。数字和前一证人提供的没有太大不同(但仔细说起来却是前者的两倍多)。
在这个西部村庄,这件事长期发生着,人们都当着一件丑闻来看,并没有往法律上面深想。而且,劳动力多外出打工了,村里也没有几个人。老旧的房屋倾颓着,野狗在断瓦残墙间刨土,四处的荒草疯长,曾经的道路都封闭起来,蛇鼠恣肆。
烂酒鬼和妻子有个女儿,案发的时候刚二十一岁,在某个店里做着服务员,却当真生得漂亮、乖巧。她是让这一系列强奸案曝光的导火索(被强奸的是她的母亲,多人多次)。
令人惊讶的是,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竟然是烂酒鬼的侄儿。证人说,自己去派出所反映过,侄儿和婶娘发生性关系,有违风俗。——他也仅仅将其视作败坏风俗的事情来看待。而且,日益凋敝的乡村,对风俗的重视和监督又能维系到何时?实在也是一个未知之数。
女儿一直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不苟言笑。她将父母迁到乡场上居住,纯粹是为了让他们躲避侄儿的欺负。迁徙完成后,她去了一趟派出所,反映父母家里的锅被侄儿砸坏,以及侄儿长期打骂、欺负父母的事。但却意外的就此牵出了一系列强奸案。
侄儿砸锅的原因大概是这样:他又想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就叫烂酒鬼夫妇上自己家吃饭喝酒,但这次他们不去。于是,他气急败坏,冲到烂酒鬼家里,砸掉了对方煮饭的锅。这样一来,他们就只好上侄儿家里吃饭喝酒,然后发生性关系。
侄儿的邻居证实了这一点。她表示,侄儿经常打骂烂酒鬼夫妇。某日中午,她听到侄儿在二楼呵斥烂酒鬼,“你吃饱了就给老子滚噻”,之后看到烂酒鬼从二楼出来,走到阳台上。烂酒鬼的妻子也跟了出来,侄儿冲出,打了她两耳光,把她拖进二楼房间里,关上门后一直没出来。烂酒鬼在妻子被打前已经离开。
邻居还说,烂酒鬼的妻子被关进侄儿家不是一次两次。有时候,三更半夜,能听见烂酒鬼在侄儿屋背后喊,耍完了还是要把人放回来哦。
邻居还说,她听说,侄儿有时候会去烂酒鬼家,三个人一起睡。
乖巧的女儿向派出所反映后,首先锁定的却是另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
陈某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性关系,第一次的过程是这样的:2013年夏天,烂酒鬼和妻子赶场经过陈某家,烂酒鬼向他要酒喝,陈某就找了点酒出来给他喝。后来二人就到他家里去看电视,看了一阵,烂酒鬼就让妻子到床上去耍,说完就下楼去了。
陈某以前听说过只要给烂酒鬼酒喝,就可以与他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事。陈某于是知道烂酒鬼是同意他和她发生性关系了。他就到自己家床上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后烂酒鬼和妻子回家去了,烂酒鬼还将未喝完的酒一起拿走了。
这年冬月间,陈某提着八九两酒、三四两重饼干去了烂酒鬼家。烂酒鬼喝完酒后,又叫妻子去床上耍,并对陈某说自己去解个手。烂酒鬼就走了。陈某就在床上与烂酒鬼的妻子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第二次。
陈某是一个老光棍,在这之前和法院就有交集。他的离婚案子是法庭处理的。妻子为了摆脱他,给了他一笔钱。他拿到钱,十分高兴的离了婚。他挺感谢法官,还给法官送锦旗送花。但不久之后,他将钱投入到养鸡养猪上,结果血本无归。这时候,他非常后悔离了婚,就经常到法庭去闹,要法官赔他一个老婆。他认不清人,有时候还抓扯了其他法官。有一次,别的法官开庭,他还扔过一瓶矿泉水,砸中了法官面部。
陈某的强奸案诉至法院后,对当初判决离婚的民事法官和法庭也许都是一个解脱。
查证落实的,陈某对烂酒鬼妻子的强奸行为一共两次。跋扈侄儿的强奸行为一共三次。这或许和村子里传闻的有出入。但由于时间久远,取证方面十分困难,刑法必须保持最大的审慎,所以只能依据现有证据认定。
按照传闻(没有证据),村里和邻村的很多光棍都和烂酒鬼的妻子发生过性关系。全部落实,这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丑闻。
但是时间清洗了一切。
为什么烂酒鬼的妻子不奋起反抗自己的命运呢?
因为,她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症,后来成了弱智,智力残疾二级,生活无法自理。她的父母渐渐年事已高,希望自己离世后,她还有人照顾基本的生活。于是,将她嫁给了这个烂酒鬼。她也有兄弟姐妹,但各有家庭,都无法照顾她。
就这样,需要人照料的她,成了父母送给烂酒鬼换酒的一点资本。
她对自己的命运,或许除了挨打和挨饿外,自始至终,一无所知。
烂酒鬼呢?他也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鉴定结果是“边缘性智力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但这时,法官却面临着两难:对烂酒鬼科以刑罚,那么他的妻子由谁来照顾呢?社会没有这样一个足够成熟的制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都说法官是手握刀把子的人,但那一刻,握刀的手并不是没有犹豫的。
这一系列案件中,其中的一名承办人说,针对智力障碍女性的性犯罪,从其做实习助理审判员时,就已经有了触目惊心的例子。曾经陪审的一个强奸案,被害人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大约四、五岁,也是智力残疾。结果被父亲工地上的工友性侵了,性侵她的前后一共十余人。案发后,小女孩的姑姑竟拿这件事去向作案的人讨价还价,索要钱财……
她,有什么错?
他们,犯的是什么罪!
烂酒鬼如何处置,判决终将写下。
但他妻子,以及许多智力残疾的女性,其人生将何去何从?
却难以回答。
法官见到了烂酒鬼的女儿。
为排解心理问题,委婉探问这件事对她有影响吗?
她面无表情,说,已经这样了,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继续生活。
只能继续生活。
作者单位: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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