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破26起水晶走私案 涉案值达2.67亿元
2017-11-20 14:33:25 | 作者:蔡岩红
将高税率水晶制成品伪报成低税率水晶原石,高价低报,或少报数量。记者近日前往南京海关采访了解到,该关连续破获26起水晶走私案,摧毁4个盘踞在连云港口岸的水晶走私团伙,涉案案值高达2.67亿元。
海关大数据“捕获”走私踪迹
素有“中国水晶之都”和“世界水晶之都”称号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有全国最大的水晶交易市场,各类水晶加工企业三千多家。近万名东海人常年在马达加斯加、巴西、南非等国家采购水晶回国加工销售。
“2016年初,我们获取一条线索,某公司代理东海县数十位个体经营户的水晶进口业务,申报价格远远低于真实价格。”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缉私警周锋向记者讲述说。经过海关大数据比对,发现近几年市场上水晶销售价格逐年走高,但部分企业进口申报价格却仍始终保持在低位;特别是在这些异常申报企业中还有注册地在南方的企业,这些企业将南美等地购买的水晶不在当地口岸报关,却偏偏选择千里之外的连云港进口通关,然后再转运至广东等地加工销售,显然不合情理。
此外,海关缉私警对当地水晶市场多次实地走访,发现除水晶饰品和工艺品外,还有不少高档紫水晶洞,而东海县并不出产紫水晶,本地销售的紫水晶洞主要来自巴西、乌拉圭等地,但调取进口数据发现,申报进口高档水晶却很少见。
这些异常情况被迅速上报,南京海关缉私局高度重视,立即予以立案侦查。
不法代理制作虚假单证走私
缉私警在寻找案件线索的同时,连云港海关查验发现某贸易公司申报进口的水晶涉嫌少报数量,代理其报关业务的泽航公司老板范某进入海关缉私警视线。
连云港口岸从事水晶进口的大多数为个体经营户,由于没有进口资质,在办理进口业务时,需要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范某2013年注册成立贸易代理公司和报关公司。为了招揽客户,范某推出进口“全代理”服务,货主只需支付包括税款在内的一笔“包干费”,提供货运提单,即可坐等收货。
范某则在自己公司里大肆制作虚假单证,随意申报进口数量及价格。水晶申报进口时主要有3种税号,水晶原石、水晶半制成品、水晶制成品,对应的进口综合税率分别为33.9%、40.4%、75.5%。范某与货主通谋,将高税率水晶制成品伪报成低税率水晶原石,还将高价水晶以低价申报,装箱时加以伪装,申报进口时少报数量。
由于进口低报价格,正常付汇渠道根本无法支付全部货款,范某用贸易代理公司以预付款的方式大量对外付汇,再利用其他多票进口水晶报关单核销的方式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将大量货款非法支付到国外。为了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她还利用货主多为个体经营户、不需要进口税票抵扣的特点,以“全代理”模式,伪报税号、低报价格、少报数量等多种手法,少缴税款。办案人员发现,正常代理进口一个集装箱,原本纯利润为几百元,这样一来,违法获利可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今年1月5日,南京海关缉私局统一指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当天,100余名缉私警察辗转江苏连云港、广东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
走私导致垄断扰乱市场秩序
据办案缉私警介绍,东海县作为“世界水晶之都”,从业人员众多。由于走私犯罪嫌疑人以较低成本走私进口,恶性竞争,致使一部分从业人员放弃直接进口,转而从少数走私嫌疑人手中购买或通过不法代理走私进口,。
从单个货主来看,走私进口虽然降低了成本,但由于相互恶性竞争,销售价格并未随国际市场的变化而变动,走私违法所得集中在少数走私嫌疑人手中。
而由于无法正常对外付汇,走私分子除常用国外现金支付、个人外出考查、培训等名义支付外,还以预付款名义,通过地下钱庄,利用国外中间人提供的国内账户、伪造“海运费”等多种方式支付。这些异常渠道付汇,既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又滋生出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此案已向检察院移交走私犯罪嫌疑人20人。
海关大数据“捕获”走私踪迹
素有“中国水晶之都”和“世界水晶之都”称号的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有全国最大的水晶交易市场,各类水晶加工企业三千多家。近万名东海人常年在马达加斯加、巴西、南非等国家采购水晶回国加工销售。
“2016年初,我们获取一条线索,某公司代理东海县数十位个体经营户的水晶进口业务,申报价格远远低于真实价格。”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缉私警周锋向记者讲述说。经过海关大数据比对,发现近几年市场上水晶销售价格逐年走高,但部分企业进口申报价格却仍始终保持在低位;特别是在这些异常申报企业中还有注册地在南方的企业,这些企业将南美等地购买的水晶不在当地口岸报关,却偏偏选择千里之外的连云港进口通关,然后再转运至广东等地加工销售,显然不合情理。
此外,海关缉私警对当地水晶市场多次实地走访,发现除水晶饰品和工艺品外,还有不少高档紫水晶洞,而东海县并不出产紫水晶,本地销售的紫水晶洞主要来自巴西、乌拉圭等地,但调取进口数据发现,申报进口高档水晶却很少见。
这些异常情况被迅速上报,南京海关缉私局高度重视,立即予以立案侦查。
不法代理制作虚假单证走私
缉私警在寻找案件线索的同时,连云港海关查验发现某贸易公司申报进口的水晶涉嫌少报数量,代理其报关业务的泽航公司老板范某进入海关缉私警视线。
连云港口岸从事水晶进口的大多数为个体经营户,由于没有进口资质,在办理进口业务时,需要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范某2013年注册成立贸易代理公司和报关公司。为了招揽客户,范某推出进口“全代理”服务,货主只需支付包括税款在内的一笔“包干费”,提供货运提单,即可坐等收货。
范某则在自己公司里大肆制作虚假单证,随意申报进口数量及价格。水晶申报进口时主要有3种税号,水晶原石、水晶半制成品、水晶制成品,对应的进口综合税率分别为33.9%、40.4%、75.5%。范某与货主通谋,将高税率水晶制成品伪报成低税率水晶原石,还将高价水晶以低价申报,装箱时加以伪装,申报进口时少报数量。
由于进口低报价格,正常付汇渠道根本无法支付全部货款,范某用贸易代理公司以预付款的方式大量对外付汇,再利用其他多票进口水晶报关单核销的方式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将大量货款非法支付到国外。为了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她还利用货主多为个体经营户、不需要进口税票抵扣的特点,以“全代理”模式,伪报税号、低报价格、少报数量等多种手法,少缴税款。办案人员发现,正常代理进口一个集装箱,原本纯利润为几百元,这样一来,违法获利可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今年1月5日,南京海关缉私局统一指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当天,100余名缉私警察辗转江苏连云港、广东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
走私导致垄断扰乱市场秩序
据办案缉私警介绍,东海县作为“世界水晶之都”,从业人员众多。由于走私犯罪嫌疑人以较低成本走私进口,恶性竞争,致使一部分从业人员放弃直接进口,转而从少数走私嫌疑人手中购买或通过不法代理走私进口,。
从单个货主来看,走私进口虽然降低了成本,但由于相互恶性竞争,销售价格并未随国际市场的变化而变动,走私违法所得集中在少数走私嫌疑人手中。
而由于无法正常对外付汇,走私分子除常用国外现金支付、个人外出考查、培训等名义支付外,还以预付款名义,通过地下钱庄,利用国外中间人提供的国内账户、伪造“海运费”等多种方式支付。这些异常渠道付汇,既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又滋生出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此案已向检察院移交走私犯罪嫌疑人20人。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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