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安排学生入学骗取高额“活动经费”
2017-11-20 09:48:30
中国法院网讯 (周楷敏)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6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虚构其能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到理想学校上学的事实,经他人介绍认识学生家长孙某、周某等人,以收取活动经费为由,先后实施诈骗作案16起,共骗得人民币28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其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某虚构其能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到理想学校上学的事实,经他人介绍认识学生家长孙某、周某等人,以收取活动经费为由,先后实施诈骗作案16起,共骗得人民币287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其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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