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均:执行彰显司法价值
2017-10-21 13:32: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法院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果,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法院为执行工作作出的努力从三个层面彰显了司法的价值与品性:一是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到位率提高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减少了,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获得”。
二是切实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了。如果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长期普遍存在,就无法消除社会对司法不能、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
三是进一步增进了人民对法治的信仰。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而公民对法治的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这既是国家良法善治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的过程。(陈小康/整理)
法院为执行工作作出的努力从三个层面彰显了司法的价值与品性:一是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到位率提高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减少了,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获得”。
二是切实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了。如果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长期普遍存在,就无法消除社会对司法不能、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
三是进一步增进了人民对法治的信仰。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而公民对法治的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这既是国家良法善治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的过程。(陈小康/整理)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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