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委出手!有劣迹家政服务人员将面临信用惩戒
2017-07-13 22:56:51 |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作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惩处力度。《方案》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这意味着,“有劣迹”的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将面临多部门的联合信用惩戒。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将达2800万人

  家政服务业供不应求的现象存在已久。在6月8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曾表示,随着“两孩”和人口老龄化时代的来临,我国家政服务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

  为此,《方案》明确将集中出台一批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保持较快增速,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20%以上,达到4000亿元以上,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中西部贫困地区女性、“4050”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数量达到2800万人左右,为家政服务业长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方案》还提出,推进家政企业和社区对接,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在社区备案,将从业人员数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积极推进O2O(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加快信息流通,提升行业效率。

  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上岗前需体检

  为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方案》要求强化家政服务业岗前培训,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在岗“回炉”培训机制,并推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在职培训。

  针对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发改委等17部门明确要求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鼓励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实施档案管理。

  同时,推进家政服务合同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合同,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

  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方案》还提出将强化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将研究出台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抓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惩处力度。同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各方权益。

  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相应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
责任编辑:吴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