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召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
杜万华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八点要求
2017-06-10 20:17:21
     中国法院网讯 (姜巍巍 郭罡正)  6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出席并讲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主持会议。会前,杜万华与张延昆共同为北京市门头沟人民法院潭柘寺法庭揭牌,并参观法庭设施,观看专题片,听取有关负责人对北京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汇报。

  杜万华指出,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重要的基层基础,站在以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前沿,是国家基层治理特别是乡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部署,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杜万华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的职能定位。人民法庭要通过发挥代表国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一核心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是要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和科学配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三是要正确处理人民法庭与其他基层国家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之间的关系,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及法治化水平。四是要始终坚持人民法庭工作的群众性、人民性,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有效形式,推进窗口建设,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五是要积极探索专业化、综合性法庭设置。在城区,要积极探索专门处理家事、道交、劳动、旅游等纠纷的专业化法庭,提高类型案件审判质效;在广大农村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应坚持“两便原则”,设置综合性法庭。六是要正确处理坐堂问案和巡回审判之间的关系。在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地区要坚持坐堂问案为主,提高诉讼效率,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但对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可以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交通不便、地广人稀的地区,要以巡回审判为主,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民法总则》的新规定,正确适用具有地域性、行业性、民族性特点的“习惯”,推动实现司法裁判的法理情有机结合,使司法审判真正成为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八是要着力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保障,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职业保障和科技法庭建设,推进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电子印章、异地视频作证等工作,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

  北京市有关部门、各区政法委、各中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