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
2017-06-06 16:50: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天全
  九点,刚一上班就有人敲我办公室的门。

  “请进!”我喊道。

  门开了。进来的是组织部秘书处长小王,手里拿着一份材料,用屁股把虚掩的门顶开了。面无表情地走过来。

  “咋啦?材料还没……通过?”

  他挤了挤眉头,点了点头,喃喃自语地说:“没有。你是办公室主任,我就实不相瞒了:此稿已经是第六稿了,跟前面五稿的批示都一样。我也找我们部长问了,部长没明说。”

  这是一份总结区委如何“任人唯贤、不拘一格选拔年轻干部”的经验总结材料,是需要年终向区委汇报的。王处长果真写了六遍,我也看过其中两稿,不少地方我都亲自动手修改过,材料基本没问题了,应该可以通过。可心中纳闷儿,张部长为何一再要求重写?接过材料一看,只见张部长在材料封面上批示道:

  主题不明,层次不清,例子挖掘不透彻。退回再改。

  看完了批示,我内心有些同情小王处长了。小王,北京大学中文专业的高才生,文学硕士。一直是我们区委有名的“笔杆子”,多次撰写大稿,可谓相当熟练。今天算是碰上“对手”啦。组织部长张天来,我对他不甚了解。他是半年前才从市级机关下来的,给人的印象一直很随和,不苛刻。比如,他对秘书处的副处长、那个与他一起从市级机关下来的李茅进,要求就没这么认真,上次茅进写过一份区组织部党建工作方面的总结,字数倒是不少,可语词不通的地方就有十来处,可张部长照例在上面批示:“材料总结很好,同意打印”。

  转念一想,难道就因为他俩同在市级机关工作过?嗯,平时他俩确实比较亲密……想到这里,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对王处长说:“莫慌,你昨晚加了一夜的班改这个材料,先回去歇着吧。我帮忙请你们李副处长看看,叫他帮忙改改。”

  没想到,李副处长看了材料后很惊讶,表示写得很好,自己都不一定写得出来这样好的材料。他说:“材料没问题,我再通篇读下。仔细斟酌斟酌……”

  这倒是提醒了我。我便用了点“心机”对李茅进说:“你们处长昨夜干了个通宵,现在都无精打采的。这事——能否请你代劳一下?帮忙动笔修改修改。”

  “没问题,材料不长,我试试。但莫开玩笑,他是处长,我是副的;我只代劳……”说着,拿出笔修改起来。我一份报纸还没看完,他就修改完了,将材料递给了我。好家伙,修改了四五处。

  第二天早上,又有人敲我的门。我还没来得及答应,门就被推开了。进门的仍是王处长。只见他快步走到我跟前,一手抖动着一份材料,不住地摇头,表情复杂。

  “材料经我们副处长一抄……一次过关!看来,我这份组织工作“任人唯贤”的总结材料,怕是我该“让贤”了。他似笑非笑,面部肌肉僵硬着。

  看完定稿材料前面的批示,我有点不明就里了。确切地说是惊讶。

  这份材料经茅进同志修改后,主题清晰,层次清楚,案例挖掘的也更深了。很好,同意打印。

  一个月后,秘书处处长换人了……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