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朋友圈出售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被森林公安查处
2017-05-25 15:23:2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陈静 解雄波 常宗波
图为民警找到的两只凹甲陆龟 陈静 摄
  记者25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勐腊森林派出所日前查获一起微信贩卖野生动物案,收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两只。

  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通报,2017年5月10日下午16时,家住云南省勐腊县勐伴镇的岩某外出回到家中,发现家中院内一个塑料桶里有两只山乌龟,岩某随即为稀奇的山乌龟拍照,欲在朋友圈售卖。为获得关注,岩某还特意拍了一个小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声称要宰杀两只山乌龟。

  当日下午17时05分,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派出所民警也发现了该视频。民警仔细辨认了视频中的山乌龟,初步判断两只山乌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

  发现这一情况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高度重视,通过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视频者的真实身份为岩某,家住勐腊县勐伴镇,为了赶在乌龟被宰杀前找到岩某,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解救”凹甲陆龟。

  半小时后,民警找到了岩某,并在其家中院内一塑料桶内找到了视频中的两只山乌龟。经民警调查得知,两只“山乌龟”是其父亲岩某某于5月10日早上花200元人民币从易武乡购买而来,目的是为了饲养。因两只山乌龟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涉嫌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森林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岩某的父亲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扣押了两只山乌龟。

  5月24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岩某购买的两只山乌龟的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森林公安民警称,两只凹甲陆龟经几天的观察、检查后未发现伤残,健康状况良好,待找到合适放生地点后会将其放归自然。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