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该怎么做?
2017-04-14 14:15:18 | 来源:求是网
访谈嘉宾:莫纪宏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今年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为什么国家安全会成为头等大事?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还存在哪些短板?普通民众该如何提高国家安全意识?《求是访谈》特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为我们详细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意义。
精彩观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它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来看待我们的国家安全观。
■新版《国家安全法》明确将每年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虽然平时我们有很多节日,但是《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来用“全民”两个字形容节日性质,这样进一步强调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活动。
访谈实录:
求是网:新版《国家安全法》首次界定了国家安全,您认为这部法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莫纪宏:新版的《国家安全法》是在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它制定的背景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各项要求,并且围绕如何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到制度上所制定的一部法律。“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它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来看待我们的国家安全观。总体的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的国家安全工作首先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在这个前提下要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精神要求做了明确地阐述,围绕着总体国家安全观,我们非常有必要通过制定一部法律,来具体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各项要求,明确区分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观、国土安全、国民安全等深刻含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的讲话涉及到11个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国家安全领域。
求是网:您认为新的《国家安全法》有哪些精彩亮点?
莫纪宏:我认为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全民性。它指的是让所有的社会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在内,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为一项义务来参与和维护。这项工作不仅仅只是公安机关、军事机关等单位的专项职责,这样才能够使国家安全工作真正地具有全民性、人民性。新版《国家安全法》明确将每年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虽然平时我们有很多节日,但是《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来用“全民”两个字形容节日性质,这样进一步强调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活动。
求是网:新版《国家安全法》首次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个概念,您觉得增加这个概念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莫纪宏: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提出的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观,这当中就包括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安全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信息技术与网络设施设备,也就是物质要件方面的安全。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国不是互联网网络技术创始国,我们属于终端或下游的使用国,这就使我们容易陷入被控制的危险当中。现世界上主要的网络根服务器有二十多个,都不在我们的国家。因为根服务器可以控制下游服务器,如果我们没有自主开发的网络信息技术,我们所有的信息都容易被技术控制,所以我们必须注意网络信息技术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二个问题是网络信息的管理。信息在网络传递的时候如果我们不进行及时管理,它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虚假、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四处传播。
新版《国家安全法》第25条明确提出要把网络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起草了《网络安全法》。我们未来将通过《网络安全法》进一步细化如何维护网络主权安全。我们不能忽视今天在虚拟世界可能存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危险因素。
求是网:2016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各种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您觉得我们目前面临怎样的国家安全观念问题?我们具体应该怎么解决?
莫纪宏:近年来有一些现象,第一,从事间谍工作的人员普及化。过去涉及到间谍工作的可能主要是一些重要的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现在我们可以发现协助和资助国外间谍机关活动的人员范围越来越广,有一种普及化、社会化的趋势,即便是街道里的无业人员他都有可能被国外间谍机关所利用。
第二,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年龄有低龄化的趋势。今年广东国家安全局曾公布一些案件,涉及到很多十几岁的青少年被境外间谍机关所利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身份的掩护派送到我们国家购买折价的军事设施设备、贩卖重要情报等等。
第三,间谍机关收买、策反间谍人员的成本越来越小。过去间谍机关要想策反一个人,他们会想尽办法逼得你走投无路、家破人亡,最后你不得不接受他的条件,成本很大,那是因为过去大家的反间谍意识、敌情意识观念都比较重。现在间谍机关他要利用某些人从事间谍工作,只需要花很少的成本。因为现在的策反对象没有强烈的警惕性了,他也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现在间谍机关收买间谍人员的成本越来越低。
以上这三个特点都反映了在社会在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对国家安全教育问题关注不到位,导致从国家机关到普通民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慢慢淡薄,这样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应该加大力度去提高国家安全教育意识。首先,许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有待提高。过去,有些党政机关领导和社会公众总是认为国家安全工作与他们没有关系,如果涉及到间谍、特务等问题都是由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处理。因为这些机关的领导干部缺少应有的国家安全意识,久而久之酿成大患。近年来出现了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例,如果事先做好预防工作,实际上都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社会民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逐渐淡化,应有意识地去提高。我们的国家安全工作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支持的基础之上的。在几十年以前,反间谍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性逐渐变大,社会长期处于和平年代,再加上缺少阶级斗争和敌情观念,所以很多人慢慢将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淡化,觉得可能与我们的生活没什么关系。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今年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为什么国家安全会成为头等大事?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还存在哪些短板?普通民众该如何提高国家安全意识?《求是访谈》特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为我们详细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意义。
精彩观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它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来看待我们的国家安全观。
■新版《国家安全法》明确将每年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虽然平时我们有很多节日,但是《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来用“全民”两个字形容节日性质,这样进一步强调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活动。
访谈实录:
求是网:新版《国家安全法》首次界定了国家安全,您认为这部法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莫纪宏:新版的《国家安全法》是在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它制定的背景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各项要求,并且围绕如何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到制度上所制定的一部法律。“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体现,它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来看待我们的国家安全观。总体的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的国家安全工作首先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在这个前提下要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精神要求做了明确地阐述,围绕着总体国家安全观,我们非常有必要通过制定一部法律,来具体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各项要求,明确区分传统安全观和非传统安全观、国土安全、国民安全等深刻含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的讲话涉及到11个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国家安全领域。
求是网:您认为新的《国家安全法》有哪些精彩亮点?
莫纪宏:我认为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全民性。它指的是让所有的社会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在内,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为一项义务来参与和维护。这项工作不仅仅只是公安机关、军事机关等单位的专项职责,这样才能够使国家安全工作真正地具有全民性、人民性。新版《国家安全法》明确将每年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虽然平时我们有很多节日,但是《国家安全法》第一次来用“全民”两个字形容节日性质,这样进一步强调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活动。
求是网:新版《国家安全法》首次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个概念,您觉得增加这个概念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莫纪宏: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提出的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观,这当中就包括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安全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信息技术与网络设施设备,也就是物质要件方面的安全。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国不是互联网网络技术创始国,我们属于终端或下游的使用国,这就使我们容易陷入被控制的危险当中。现世界上主要的网络根服务器有二十多个,都不在我们的国家。因为根服务器可以控制下游服务器,如果我们没有自主开发的网络信息技术,我们所有的信息都容易被技术控制,所以我们必须注意网络信息技术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二个问题是网络信息的管理。信息在网络传递的时候如果我们不进行及时管理,它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虚假、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四处传播。
新版《国家安全法》第25条明确提出要把网络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起草了《网络安全法》。我们未来将通过《网络安全法》进一步细化如何维护网络主权安全。我们不能忽视今天在虚拟世界可能存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危险因素。
求是网:2016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各种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您觉得我们目前面临怎样的国家安全观念问题?我们具体应该怎么解决?
莫纪宏:近年来有一些现象,第一,从事间谍工作的人员普及化。过去涉及到间谍工作的可能主要是一些重要的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现在我们可以发现协助和资助国外间谍机关活动的人员范围越来越广,有一种普及化、社会化的趋势,即便是街道里的无业人员他都有可能被国外间谍机关所利用。
第二,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年龄有低龄化的趋势。今年广东国家安全局曾公布一些案件,涉及到很多十几岁的青少年被境外间谍机关所利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身份的掩护派送到我们国家购买折价的军事设施设备、贩卖重要情报等等。
第三,间谍机关收买、策反间谍人员的成本越来越小。过去间谍机关要想策反一个人,他们会想尽办法逼得你走投无路、家破人亡,最后你不得不接受他的条件,成本很大,那是因为过去大家的反间谍意识、敌情意识观念都比较重。现在间谍机关他要利用某些人从事间谍工作,只需要花很少的成本。因为现在的策反对象没有强烈的警惕性了,他也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现在间谍机关收买间谍人员的成本越来越低。
以上这三个特点都反映了在社会在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对国家安全教育问题关注不到位,导致从国家机关到普通民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慢慢淡薄,这样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应该加大力度去提高国家安全教育意识。首先,许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有待提高。过去,有些党政机关领导和社会公众总是认为国家安全工作与他们没有关系,如果涉及到间谍、特务等问题都是由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处理。因为这些机关的领导干部缺少应有的国家安全意识,久而久之酿成大患。近年来出现了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例,如果事先做好预防工作,实际上都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社会民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逐渐淡化,应有意识地去提高。我们的国家安全工作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支持的基础之上的。在几十年以前,反间谍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性逐渐变大,社会长期处于和平年代,再加上缺少阶级斗争和敌情观念,所以很多人慢慢将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淡化,觉得可能与我们的生活没什么关系。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