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北京工作居住证申办条件变更系讹传
2017-03-24 14:25:13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费磊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证实,近来网上流传的“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政策将调整”的信息为讹传。目前为止,新办、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仍按既有标准执行。

  最新网上有一条消息说,北京4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工作居住证新办与续签规定,要求社保和公积金交费基数1万,社保和公积金必须同步足额缴纳,续签要求3年内均足额缴纳。

  因为关系到广大在京工作的非京籍人员,涉及范围广,这个消息很快就在网上传开。

  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实该消息为讹传,并称目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没有变化,政策中没有对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的规定。同时,今年4月1日也不会发生上述传言中的政策变更。

  按照目前相关规定,办理工作居住证需要个人所在单位具备办证资质,是否具备办证资质,个人可向单位询问。基本要求是:

  第一、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个人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北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

  第二、同时,申办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与申请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聘期截止时间须自申报日起六个月以上。

  第三、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根据政策,可以是自己有住房、借住亲友住房、租房或住单位公房4种情况。

  第四、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对于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北京市人力社保政策咨询人员介绍,工作居住证以单位审核有效期为准,有效期从一年起,具体视个人情况而定。

  另外,工作居住证每年都要由单位在系统上进行年审,主要审核该持证员工是否还在现单位工作。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至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