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气质
2017-03-14 09:43: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鑫
今年春节档《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节目火了,当然更火了主持人董卿和16岁的美女擂主武亦姝。“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位高一女生武亦姝拥有超高的诗词储备量,宠辱不惊,气定神闲,难怪有人称她“这个80后少女满足了人们对古代才女的所有幻想”。主持人董卿,在每一期的节目开场白都能引用不重样的诗句,在和选手交流时,也能脱口而出流利的诗词,节目让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了董卿,并沦陷于她的“卿国卿城”,网友也大赞“腹有诗书气自华,最美不过董卿”。
我们之所以被武亦姝和董卿高贵优雅气质深深打动,正是因为她们身上散发着深厚内涵和修养的气息。气质是学不来的,气质与读书是紧密联系的,读书对人的气质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里曾说,“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如果太重视脸上的化妆,那么势必会忽略精神和生命的化妆。然而,对于整个人生而言,精神和生命的化妆比脸上的化妆重要得多,一个人的身上,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是她的气质。
这也让我想起我的同学,著名青年作家七堇年。在读小学的时候,她就表现出和常人的与众不同,喜欢读书、善于读书是她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那种来自书卷气息熏陶出来的气质也会让我心生崇敬之情。对于她现在能取得“后安妮宝贝时代的代表作家”的称谓,我也丝毫不觉奇怪,她的气质、智慧、修养与成功,是跟长期、大量地读书是分不开的。她的经历也让我相信一句话,“只有让书香深深氤氲过的人,才能轻舟走过万重山,去赏遍万千春色”。
曾国藩在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书中有句话“人之气质,由于天生,很难改变,唯读书可以改变其气质。古之精于相法者,并言读书可以变换相骨。”按曾国藩的观点,我们为什么读书,是为了学习别人的智慧与思想。知识性的东西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更新,但思想性的东西、智慧性的东西,越经过时间的沉淀,就越有学习的价值。读书,能使无知者远离浅薄,使狭隘者变得宽厚,使自负者变得谦虚,使浮躁者趋于深沉,在不知不觉中激发与涵养人的善性,美化人的心灵,从而优化人的气质。
在同样的土地上,鲜花总比蒿草更容易吸引眼球,除非蒿草将自己的生命精彩发挥到极致,达到芳草碧连天的境界。一个男人若想气宇轩昂、目光高远、思维敏锐,就必须坚持长期地读书;一个女人,若想秀外慧中、举止高雅、风韵长存,不读书也是做不到的。一个人长久读书,含英咀华,气质自然得到美化,这种气质美比起外表美来要耐看得多,正如伏尔泰所说:“美只愉悦眼睛,而气质使灵魂入迷。”当你获得足够多的知识后,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美好的东西。所以,读书吧,让润物细无声的滋养来让自己拥有优雅的气质。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我们之所以被武亦姝和董卿高贵优雅气质深深打动,正是因为她们身上散发着深厚内涵和修养的气息。气质是学不来的,气质与读书是紧密联系的,读书对人的气质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林清玄在《生命的化妆》里曾说,“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如果太重视脸上的化妆,那么势必会忽略精神和生命的化妆。然而,对于整个人生而言,精神和生命的化妆比脸上的化妆重要得多,一个人的身上,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是她的气质。
这也让我想起我的同学,著名青年作家七堇年。在读小学的时候,她就表现出和常人的与众不同,喜欢读书、善于读书是她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那种来自书卷气息熏陶出来的气质也会让我心生崇敬之情。对于她现在能取得“后安妮宝贝时代的代表作家”的称谓,我也丝毫不觉奇怪,她的气质、智慧、修养与成功,是跟长期、大量地读书是分不开的。她的经历也让我相信一句话,“只有让书香深深氤氲过的人,才能轻舟走过万重山,去赏遍万千春色”。
曾国藩在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书中有句话“人之气质,由于天生,很难改变,唯读书可以改变其气质。古之精于相法者,并言读书可以变换相骨。”按曾国藩的观点,我们为什么读书,是为了学习别人的智慧与思想。知识性的东西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更新,但思想性的东西、智慧性的东西,越经过时间的沉淀,就越有学习的价值。读书,能使无知者远离浅薄,使狭隘者变得宽厚,使自负者变得谦虚,使浮躁者趋于深沉,在不知不觉中激发与涵养人的善性,美化人的心灵,从而优化人的气质。
在同样的土地上,鲜花总比蒿草更容易吸引眼球,除非蒿草将自己的生命精彩发挥到极致,达到芳草碧连天的境界。一个男人若想气宇轩昂、目光高远、思维敏锐,就必须坚持长期地读书;一个女人,若想秀外慧中、举止高雅、风韵长存,不读书也是做不到的。一个人长久读书,含英咀华,气质自然得到美化,这种气质美比起外表美来要耐看得多,正如伏尔泰所说:“美只愉悦眼睛,而气质使灵魂入迷。”当你获得足够多的知识后,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美好的东西。所以,读书吧,让润物细无声的滋养来让自己拥有优雅的气质。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