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地方立法规范“边境管理”
2016-12-29 19:25:43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白靖利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9日发布消息,《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云南各级政府、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部门等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对国界、出境入境、进出边境地区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了细化。

  据介绍,该条例对个人和单位在边境上的活动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如禁止在边界线我方一侧一定范围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或者设施,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入境停留、进行临时劳务用工、通婚的,分别应该办理相应手续。

  云南省与越南、老挝、缅甸三个国家毗邻,边境线长约4060公里,有25个边境县(市),边境管理工作繁重。目前国内尚未出台边境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在边境管理体制机制运行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2013年初,云南省启动边境管理立法工作,经过对涉及边境的8个州市、25个县市以及边境一线的边检站、边境通道等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上述条例于今年12月15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主任张建国说:“这部法律将加强边境有序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提高云南省以法治边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更好服务云南省沿边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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