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松茸当松茸卖,涉嫌售假如何维权?
2016-12-13 14:07: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任禄荣
问:本人在重庆某连锁超市买了4包贵州松茸(重量200g),每包价格为109元。实物包装上标注食品品名:松茸,配料标注:松茸。随后在该连锁超市的另一家门店,以相同价格购买了相同品牌及标注的松茸4包(重量200g)。后经过仔细鉴别发现,购买到的不是松茸,而是与其相似的姬松茸。本人是否可以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由起诉该超市并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和赔偿?
重庆 秦先生
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松茸和姬松茸都有明确的规定。松茸,作为一种日常滋补品,价值不菲。而与其形态相似的姬松茸则价格相对较低。为此,经常有不良商家将姬松茸扮作松茸出卖,以赚取暴利。秦先生在该超市购买了涉案产品,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该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对食品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所售商品是否掺假、以次充好等尽到必要的审查注意义务,其在销售中对该产品把关不严,致使假冒产品流入市场,误导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秦先生可以找到该超市退换货、或者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重庆 秦先生
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松茸和姬松茸都有明确的规定。松茸,作为一种日常滋补品,价值不菲。而与其形态相似的姬松茸则价格相对较低。为此,经常有不良商家将姬松茸扮作松茸出卖,以赚取暴利。秦先生在该超市购买了涉案产品,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该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对食品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所售商品是否掺假、以次充好等尽到必要的审查注意义务,其在销售中对该产品把关不严,致使假冒产品流入市场,误导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秦先生可以找到该超市退换货、或者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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