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中院执行工作纪实:胸怀大局办大案
2016-11-21 09:40: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伟
  山西省忻州市,经济相对落后,全市法院的案件受理数相对较少,执行案件的绝对数也少,但面对解决执行难的形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不因案少而有一刻松劲,胸怀大局、创新思路、领导带头,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啃下一块块难啃的硬骨头。

  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执结率同比上升31%,受到当地党委的称赞和群众的好评,也为辖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院长坐镇 民生工程续建

  今年春节后一上班,上午9点,时任忻州中院代院长的刘硕才便坐在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前,观看由执行指挥长、该院副院长丁国华指挥,该院执行局长刘铁牛带队的一场执行行动。

  院长坐镇,副院长指挥,执行局长亲临一线,如此阵势,这是一个什么案件呢?

  据审理该案的忻州中院民二庭庭长吕建文介绍,2012年12月,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市里的一项重点工程按照合同承包给了一家公司承建。由于该承建公司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项目,城乡建设公司经几次催促无果,便与这家公司解除了合同,并将其以合同纠纷为由告上法院,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新的施工主体。预定的进场施工时间为今年3月1日。

  眼看预定施工时间即到,但原施工方存放在施工场地的设备及物资始终不搬迁,城乡建设公司遂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法院2月1日受理后,立即给被执行方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公告,要求对方在7日内撤出所有设施。但对方无动于衷。

  因此项工程不仅是重点工程,也是民生工程,针对这一情况,忻州中院制定预案,决定运用本院刚建好的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协调本次强制执行。开头的一幕就是按照预案开展的。

  7天后,本次执行顺利结束,新施工方按计划进场施工,工程顺利续建。“当时我们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宣传、现场监督,邀请相关部门协助,依法行动、声势浩大。”该院执行局政委赵永文对记者说。

  网络查询 省外执行回款

  6年前,山西晋南某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某煤业有限公司拖欠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费用9066982.12元及利息,此案2015年11月26日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今年2月3日山西建工向忻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任国栋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的要求差距较大,和解无望。在这种情况下,任国栋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某银行有一笔该公司的存款900余万元,便立即动身前往300公里外的公司驻地霍州扣划。但银行告知法官,该账户为党费账户,依法不得扣划。

  任国栋于次日上午11点40分回到单位后,再次登录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账户发现,该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某银行有笔存款。随即,法官立即办理了网络冻结,打印、签发好相关扣划文书,马上又买火车票赶往了西安。第二天上午9点,去银行顺利扣划了该笔1030万元存款。一靠辛苦,二靠新系统发力,三天时间、两个省市,此案执结。

  思路创新 一企三案和解

  今年2月29日,山西省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忻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山西某能源公司设备款3225.115万元。3月初,该院执行局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一周内自动履行。

  就在这时,又有一家申请强制执行该能源公司的两案欠款,标的额分别为180万元、120万元。三案指向同一被执行企业,法院的压力可想而知。

  一周后,该公司未履行平阳重工的欠款,执行员刘文虎、裴素峰赶往280公里以外的能源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

  通过与企业领导沟通,执行员了解到,由于煤炭市场几年来连续不景气,企业运行十分困难,尤其是公司的1000余名职工工资都难以发放,生活处于困难状态。面对这样的困境,执行员运用新思维,努力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整体经济形势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与三案申请方再三沟通。最终各申请方与被执行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方平阳重工答应取消利息,而被申请方也答应分批还款,其余两案也陆续履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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