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发言表示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 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2016-11-17 20:00:57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上作主旨发言。她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国法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自我革新的魄力,紧紧把握时代机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司法公正与高效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中国法院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先进的技术和国际化的视野,深入进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联通、共享和应用,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贺荣介绍说,建设智慧法院,网络技术是基础,大数据是核心,思维方式是关键,深度融合网络技术是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鲜明特点。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法院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全国法院全面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与数据共联共享,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审判态势实时生成,全面实施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案件、文件全部网上流转,展现了智慧法院的雏形。
贺荣表示,开放共享服务是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理念,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始终以需求为导向,服务为目标,坚持开放和共享,不断拓展大数据运用的广度和深度,服务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诉求,服务司法改革和司法管理,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中国法院建成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网络平台,并积极构建共享交换体系,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础上,与交通、金融、证券等44个有关部门实时联网,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
贺荣强调,网络技术重在应用,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是思维变革,与时俱进,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不断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她介绍说,中国法院运用大数据分析,刑事案件通过大数据为基础的电脑辅助计算,类案的量刑更加规范科学,民事案件通过与全国相似案件的参考比对,自由裁量获得统一,保障了法律的统一适用。中国法院开发了智能审判系统,电子卷宗、诉讼材料一键自动生成,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中国部分法院积极探索电子法院,利用互联网,为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提供全天时、跨地域线上服务,实现网上异地立案、证据网络交换、异地网上庭审,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诉讼参与人少跑腿”。
贺荣最后表示,共同坚信法治是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赋予法院的神圣职责,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每一个法院决策者的迫切需求,希望与会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本国法院信息化和世界司法现代化水平。
贺荣介绍说,建设智慧法院,网络技术是基础,大数据是核心,思维方式是关键,深度融合网络技术是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鲜明特点。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法院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全国法院全面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与数据共联共享,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审判态势实时生成,全面实施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案件、文件全部网上流转,展现了智慧法院的雏形。
贺荣表示,开放共享服务是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理念,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始终以需求为导向,服务为目标,坚持开放和共享,不断拓展大数据运用的广度和深度,服务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诉求,服务司法改革和司法管理,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中国法院建成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网络平台,并积极构建共享交换体系,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础上,与交通、金融、证券等44个有关部门实时联网,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
贺荣强调,网络技术重在应用,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是思维变革,与时俱进,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不断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她介绍说,中国法院运用大数据分析,刑事案件通过大数据为基础的电脑辅助计算,类案的量刑更加规范科学,民事案件通过与全国相似案件的参考比对,自由裁量获得统一,保障了法律的统一适用。中国法院开发了智能审判系统,电子卷宗、诉讼材料一键自动生成,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中国部分法院积极探索电子法院,利用互联网,为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提供全天时、跨地域线上服务,实现网上异地立案、证据网络交换、异地网上庭审,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诉讼参与人少跑腿”。
贺荣最后表示,共同坚信法治是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赋予法院的神圣职责,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每一个法院决策者的迫切需求,希望与会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本国法院信息化和世界司法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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