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销售商品存在虚假宣传 消费者能否请求赔偿?
2016-11-15 14:1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任禄荣
问:上个月我到某超市购买了由某保健美发企业生产的焗油膏一盒,该超市的宣传海报、店长推荐指示牌及焗油膏外包装都标示“产品行业领先,创新植物保健科技,富含天然营养精华,能彻底保护秀发免受伤害……”但使用后,不但没有宣传所描述的效果,而且发质受损。请问本人是否可以起诉该超市虚假宣传并请求赔偿?
重庆 胡女士
答: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布特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该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所售商品的质量负责,并依法依规进行宣传。由于其未对所售商品质量进行售卖前的审查义务,并且涉嫌误导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广告促销意思表示,造成了消费者损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相关赔偿。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
重庆 胡女士
答: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布特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该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所售商品的质量负责,并依法依规进行宣传。由于其未对所售商品质量进行售卖前的审查义务,并且涉嫌误导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广告促销意思表示,造成了消费者损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相关赔偿。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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