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约车新政:为乘客购买保险不低于100万
2016-11-06 18:43:56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作者:李智
11月5日,成都市交委在官网公布《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从当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对网约车车型、驾驶员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车辆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酒驾记录等。成都市交委同时对《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
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在保护乘客方面作出多项努力: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网约车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准入资质
网约车平台应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
正式实施的新政明确,在成都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向服务机构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其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经营期限为5年,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汽车排量不小于1.6L或1.4T
在网约汽车方面,《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成都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运营。
同时,网约车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网约车平台应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卫星定位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其次,网约车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怎么申报网约车经营?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组织拟在本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预约出租客运”登记后,依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由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当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应当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也应退出网约车经营。巡游车从事网约车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驾驶员无暴力犯罪和酒驾记录
在国家交通部发布网约车指导意见稿后,国内不少城市,诸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均提出网约车驾驶员应当具备当地户籍,这也引发不少吐槽。
相比之下,成都对网约车驾驶员户籍要求较宽松,具有成都户籍或成都居住证即可。不过新政也对驾驶员上岗作出硬性规定: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同时,要求驾驶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要求在最近5年内,没有被吊销传统出租车驾驶资格的经历、没有从事克隆出租或非法营运被查处的记录。驾驶员通过审核后,主管部门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乘客权益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实施细则》中发现,成都网约车新政作出了一些特色新规定,主要是对网约车乘客权益保障方面进行完善。
购买保险 出事故先行赔付
在网约车发展过程中,网约车是否应当购买乘客保险,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一旦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网约车能否赔偿?目前国内已经发生数起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
2016年7月,安徽合肥市民唐先生,在乘坐网约车时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唐先生受伤住院,需要医药费几万元。然而他乘坐的网约车只购买了私家车保险,保险公司因“非法营运”提出拒赔。
为了保障乘客权益,成都网约车新政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简单来说,出现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先行赔付,以免乘客陷入保险公司不赔、车主也不赔的尴尬境地。
除开交通事故赔付,网约车引发争议的又一问题:是否应该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这关系到出现交通事故后,乘客能否获赔。在传统出租车上,每年都会购买相关保险。
新政明确,网约车应当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应提供发票 不得在机场车站揽客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新政明确要求,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并不得巡游揽客,也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驻点候客区域揽客。
此外,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泄露乘客信息最高可以罚款一万元
近日,福建泉州一网约车司机想加女乘客微信,但遭拒绝。然后司机就把乘客信息放到网上,说女乘客是卖淫女,结果引来一大堆骚扰电话。女乘客不堪其扰,最后报警。
由于网约车直接使用私人电话联系,如何保障乘客个人隐私,也是网约车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成都网约车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观点
开放兼容 户籍排量限制宽松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认为,在国内其他城市,网约车排量必须达到2.0L或者1.8T,但成都对网约车的要求是1.4T和1.6L,对排量的限制松了很多,体现出开放、兼容。
“有些城市要求很高,车辆须达到中级车,成都不一样,排量小污染少的车子,一样也可以跑网约车。”他认为,成都对排量的放开,体现出一种“城市管理者的自信”。
他同时提到,成都并没有对网约车司机的户籍做出严格规定,“开网约车一定要本地人?我看不一定,我作为一个乘客,我不会去关心司机是不是本地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说,在分享经济时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每一个人都是主体,都可以分享互联网带来的红利。如果门槛太高,很多车子便没法投入营运。
先行赔付体现保护乘客权益
朱巍还提到,成都网约车新政,用大量篇幅去描述对消费者(乘客)的权益保护,这也是不一样的地方。
“网约车是一个新的业态,一方面需要底线性、保障性的规定;另一方面,需要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待。”他认为,只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他说,比如说在承运人责任方面,成都网约车新政规定,出事故后平台要先予赔付。出了事故以后,不是先去讨论由谁承担,而是先赔付,这体现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对网约车车型、驾驶员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车辆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酒驾记录等。成都市交委同时对《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
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在保护乘客方面作出多项努力: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网约车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准入资质
网约车平台应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
正式实施的新政明确,在成都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向服务机构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其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经营期限为5年,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汽车排量不小于1.6L或1.4T
在网约汽车方面,《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成都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运营。
同时,网约车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网约车平台应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卫星定位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其次,网约车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怎么申报网约车经营?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组织拟在本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预约出租客运”登记后,依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由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当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应当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也应退出网约车经营。巡游车从事网约车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驾驶员无暴力犯罪和酒驾记录
在国家交通部发布网约车指导意见稿后,国内不少城市,诸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均提出网约车驾驶员应当具备当地户籍,这也引发不少吐槽。
相比之下,成都对网约车驾驶员户籍要求较宽松,具有成都户籍或成都居住证即可。不过新政也对驾驶员上岗作出硬性规定: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同时,要求驾驶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要求在最近5年内,没有被吊销传统出租车驾驶资格的经历、没有从事克隆出租或非法营运被查处的记录。驾驶员通过审核后,主管部门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乘客权益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实施细则》中发现,成都网约车新政作出了一些特色新规定,主要是对网约车乘客权益保障方面进行完善。
购买保险 出事故先行赔付
在网约车发展过程中,网约车是否应当购买乘客保险,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一旦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网约车能否赔偿?目前国内已经发生数起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
2016年7月,安徽合肥市民唐先生,在乘坐网约车时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唐先生受伤住院,需要医药费几万元。然而他乘坐的网约车只购买了私家车保险,保险公司因“非法营运”提出拒赔。
为了保障乘客权益,成都网约车新政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简单来说,出现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先行赔付,以免乘客陷入保险公司不赔、车主也不赔的尴尬境地。
除开交通事故赔付,网约车引发争议的又一问题:是否应该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这关系到出现交通事故后,乘客能否获赔。在传统出租车上,每年都会购买相关保险。
新政明确,网约车应当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应提供发票 不得在机场车站揽客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新政明确要求,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并不得巡游揽客,也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驻点候客区域揽客。
此外,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泄露乘客信息最高可以罚款一万元
近日,福建泉州一网约车司机想加女乘客微信,但遭拒绝。然后司机就把乘客信息放到网上,说女乘客是卖淫女,结果引来一大堆骚扰电话。女乘客不堪其扰,最后报警。
由于网约车直接使用私人电话联系,如何保障乘客个人隐私,也是网约车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成都网约车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观点
开放兼容 户籍排量限制宽松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认为,在国内其他城市,网约车排量必须达到2.0L或者1.8T,但成都对网约车的要求是1.4T和1.6L,对排量的限制松了很多,体现出开放、兼容。
“有些城市要求很高,车辆须达到中级车,成都不一样,排量小污染少的车子,一样也可以跑网约车。”他认为,成都对排量的放开,体现出一种“城市管理者的自信”。
他同时提到,成都并没有对网约车司机的户籍做出严格规定,“开网约车一定要本地人?我看不一定,我作为一个乘客,我不会去关心司机是不是本地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说,在分享经济时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每一个人都是主体,都可以分享互联网带来的红利。如果门槛太高,很多车子便没法投入营运。
先行赔付体现保护乘客权益
朱巍还提到,成都网约车新政,用大量篇幅去描述对消费者(乘客)的权益保护,这也是不一样的地方。
“网约车是一个新的业态,一方面需要底线性、保障性的规定;另一方面,需要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待。”他认为,只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他说,比如说在承运人责任方面,成都网约车新政规定,出事故后平台要先予赔付。出了事故以后,不是先去讨论由谁承担,而是先赔付,这体现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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