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换了房东后能立即收回店铺吗?
2016-11-04 10:06: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雨洲
  问:你好,我是港口街镇居民,在沙河街租了门面做生意,我和房东张某去年签了三年的门面合同,今年上半年,王某找到我说张某已经将门面卖给他,让我一个星期内将门面交给他,他要开餐馆,我想问下如果张某真的将门面卖给王某,王某能让我交出门面吗?

  答:您好,您所说的是涉及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您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王某不能立即收回门面,你您以继续按原来的合同约定,向王某上交租金。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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