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亮证”网络订餐平台将被从重处罚
2016-10-04 09:42:08 | 来源:京华时报 | 作者:张然
  “十一”期间,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进行突击检查。假期将严防网络订餐不合格商户“死灰复燃”。10月1日开始,一旦发现网络订餐平台对店铺不履行“亮证”、无资质店铺下线义务的,将被从严、从重处罚。

  年内大型商超配齐快检设备

  “十一”执法检查中,在位于西城区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以及东城区内的东单菜市场,检查人员检查了票据,核对票货对应情况,询问了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还对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冷链销售管控、现场制售行为规范、临近保质期专区维护、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后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位于西城区的全聚德和平门烤鸭店以及东城区东单菜市场内的餐饮经营档口,检查人员对餐馆常规经营资质、进货台账以及人员资质等常规项目进行依法检查,对冷藏设施运行、操作间卫生状况、食材处理、生熟食品存放、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利用快检设备检查了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效果,并查看了日常操作记录。检查结果均合格。在东单菜市场,工作人员对蔬菜、水果产品进行了快检。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唐云华介绍,作为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今年年内全市主要的大型商超有望配齐快检设备。届时农残超标等食品安全检测能在现场快速完成。

  节日期间死盯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唐云华介绍,国庆期间,全市将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管检查,对节日期间热销食品、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排查风险隐患,重点落实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检查。特别是国庆期间会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加强监管。

  10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从1日起对未履行审查公示义务以及无资质店铺下线义务的个别平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网络订餐平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我们停休并且还将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网络订餐将加强监测。”唐云华指出,一些平台、店铺跟监管部门“打太极”,平台将资质不合格的店铺下线,检查过后又悄悄上线,恢复经营。十一期间将严防这类“死灰复燃”现象,一旦发现,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记着了解到,自8月10日以来,北京食品药品监管局共三次召开几大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参加的违法线索通报会,百度、美团、饿了么三大网络平台共下线万余家各类无资质店铺,许可证件总体公示率由3·15期间的几乎为零,提升到98.8%。

  据悉,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整治除了严格落实许可证亮证义务,还包括严格查处超许可范围加工制作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具备餐饮经营资质,以预包装食品许可证或已过期的餐饮经营许可冒充替代,违法开展餐饮活动;严厉打击许可证件造假行为。

  >>提示

  如何识别网餐店铺的资质

  针对市民关心的“如何辨识网络订餐平台上公示的许可证等信息真伪”问题,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可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fda.gov.cn),点击首页右上角“数据查询”栏目下的“食品相关查询”,进入许可证查询页面。在页面中可选择“食品经营许可企业”这一类别,并输入完整的许可证号或者企业名称后,点击右侧“查询”按钮,查询企业,再点击企业列表最右侧“查看”按钮即可查看该企业全部许可相关信息,消费者将商铺公示许可信息与其对比,甄别许可证真伪。

  201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后签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关均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11月1日起,鉴于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后,新发证的餐饮店铺均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对自己经常下单的餐饮店铺,可通过上述方法进行查询,发现问题可及时向食药监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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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季度三大网络订餐平台被投诉400余件

  据悉,三季度三大网络订餐平台投诉举报400余件,其中北京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9月份共收到有关百度、美团、饿了么三大网络订餐平台投诉举报159件,三大订餐平台投诉举报数量均在50件以上。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仍然为平台外卖餐食存在不干净、不卫生、有异物等问题。例如,有的消费者反映通过三大外卖平台下单的餐食中发现异物;还有消费者反映通过订餐平台下单的餐食的食材存在不新鲜已变质等问题。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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