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联盟在新疆成立
2016-09-21 18:59:4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于涛 曹志恒
  2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的首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合作论坛上,新疆、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江苏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会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联盟,合力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法规和法律实践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智力保障。

  此次论坛是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高层论坛之一,与会联盟成员单位在签署《联盟备忘录》中表示,联盟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宗旨,加强地区间法律合作,积极开展立法建议、政策分析、法律研究等工作,推动法律合作与交流,为“一带一路”落实发展提供法律护航。

  联盟首届主席、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金山介绍,联盟的基本职能是搭建合作平台,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纽带,整合人才资源,发挥联盟成员各自优势,引导国内律师群体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并建立相应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人才库和协作共享机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一带一路”国际双边、多边经贸往来,必然要求增强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法治互信和法治共识,我国广大律师应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努力做国家外事交流、商务合作的参谋助手,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全国300余位法学家、法律界和企业家代表参加本次法律服务合作论坛。联盟初始成员单位涵盖新疆、北京、香港等7地的24家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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