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车后不久发现变速箱损坏能要求赔偿吗?
2016-09-05 10:19: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水凤
问:我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车,买车时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但协议中未约定关于车辆质量的约定,且车款已全额给付车行。交车十天左右,发现变速箱损坏无法使用,需要更换。事后与车行联系,车行始终不愿正面回应。因为车辆已经办转让登记,牌也换了,并重新交了保险,所以我就先自己修理了,花了13000多元,这些费用能要求车行赔偿吗?
福建 肖先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车行在将二手车转让前应当将车辆实际情况进行告知,并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在此次纠纷中,车行可能存在隐瞒车辆故障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车辆修理费用可与车行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但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而定。
作者单位: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福建 肖先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车行在将二手车转让前应当将车辆实际情况进行告知,并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在此次纠纷中,车行可能存在隐瞒车辆故障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车辆修理费用可与车行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但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而定。
作者单位: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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