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救护车在京趴私活 部分登记在外省基层医院名下
2016-08-30 16:51:17 | 来源:央广网 | 作者:周益帆 柴安东 伊雪 肖淼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两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北京三甲医院附近再现黑救护车,缺乏监管暴露安全隐患”。但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完全由私人营运的黑救护车,还有一类是登记在外省市基层医院名下的正规救护车,长期在北京各医院附近“趴活”。河北卫生计生委方面表示,因缺乏顶层设计,只能在发现后责令相关医院进行整改。而山东方面已对相关医院展开调查,初步了解可能是挂靠车辆。对于长途非急救转运,应该如何管理?
尽管媒体此前多次曝光,但在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分院、北京儿童医院、协和医院等三甲医院附近,依然存在黑救护车踪影。这些车,一类由商务车简单进行内部改装,另一类从外观到内部的设施,基本与正规救护车没有区别。相关业务人员表示,“有呼吸机的是跟那个不一样。里面什么都有,大夫、护士都有。也有车,那个十块钱。这个四块。”
在记者调查中,还发现了更具有迷惑性的一类车辆——车牌直接由字母加120组成。
五棵松附近一家三甲医院西门外的社会停车场内,相关业务人员表示他们是医院里面的车。
记者发现,这辆长期停在北京三甲医院外的车,车主为河北邢台新河县总工会职工医院,车辆信息为“救护车”。也就是说,是外地基层医院救护车在北京趴活。一些类似车辆甚至开进了医院院内,积水潭医院内一辆河北牌照救护车,车主为河北石家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冀联校区医院。交警方面表示,这辆车有多个违章记录:“有若干条违法记录,就没在石家庄待过,一直在北京朝阳区。”
昨天,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医院。河北涉事两家医院对车辆归属进行否认,石家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冀联校区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车在那,“你为什么非得说是我们医院的车啊!”
邢台新河县总工会职工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车已经卖了出去,但是为何车辆信息没有做变更,对方没有回应。山东菏泽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隶属于郓城世平医院的这辆救护车没有纳入市急救中心管理:“它不是120急救中心纳入管理的车辆,也没有经过郓城县卫生计生委的审批,车主自己到交警队盖的章,自己办的。”
郓城宣传部副部长刘考勇说,具体的处理,要等调查结果出来:“正在调查,详细的这个车我们还没有见,明天或者后天把它找过来。经过初步了解,他不是医院的人员搞得这辆车。我们也要以此为契机来排查类似的情况。”
类似的排查及打击工作,河北省在2014年就组织过。根据可查的公开报道,当时,石家庄对全市1780辆医用救护车进行了统计摸底,仅该市就注销“假救护车”29辆,但是,仍然无法彻底杜绝。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工作人员王磊表示:“我们对这一块这几年也一直在搞救护车的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现在确实存在一些个人买了以后挂靠到医疗机构的情况,在天津北京非法营运这种行为,现在都有。14年也搞过一次,把非法机构的救护车进行备案,但这远远也不够。”
王磊认为,虽然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3年出台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但是针对黑救护车以及挂靠医院的这类车究竟怎么罚,缺少具体的顶层设计:“因为这个从没有出台相关的东西,我们只能发现以后让医院责令整改,反正罚款是(不行),现在没有依据,只能如果出现这种现象,责令你过户,或者到交管部门去注销。具体的行政处分,依据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从市场角度,非急救类转运又存在实际的供需矛盾。有专家指出,非急救类转运不属于120救护车的调度任务,在转诊过程中,下级医院转运救治条件有限,上级医院又没有必须派车的责任,尽管各地都在推进非急救类转运的业务,但是依然不能满足病患需求。上海市政协常委王禄宁此前针对上海市做了一个统计,仅上海,每年都有8万到10万人需要高质量、专业化的特殊转运服务。而记者采访中,黑救护车业务人员的繁忙,也印证了北京在这方面同样存在较大的需求。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认为,对于黑救护车整治,宜疏不宜堵:“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市场需求,一是利益驱动,一是没有制度和法律规定,没有保障。这种需求不能一棍子打死,实际上从120的角度,作为救护车的管理上是不允许的,它不属于120的立法范围,但它应该从另外一个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角度把它解决。它跟120的边界怎么处理,由谁来承担?从政府层面,首先应该考虑从政策到制度再上升到法律,应该把制度建立起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提出,政府层面上,应抓住两点来进行管理:“一个车辆本身的安全,再一个车辆那些人配置的安全。比如医生护士,假如加入从事急救的话,得有一定的资质,这两点政府抓住了,剩下处置就可以适度,像这种特殊服务,要用满足老百姓需求的方式来做。”
今年3月,京津冀地区成立了一个医疗转运联动平台,目的就是确保三地患者在前期得到专业转运、就医协助,在进入恢复期后,由各地急救中心委派车辆及时将病患安全转回当地,但是平台的运转如何更成熟、又能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开,需要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统筹考虑。
尽管媒体此前多次曝光,但在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分院、北京儿童医院、协和医院等三甲医院附近,依然存在黑救护车踪影。这些车,一类由商务车简单进行内部改装,另一类从外观到内部的设施,基本与正规救护车没有区别。相关业务人员表示,“有呼吸机的是跟那个不一样。里面什么都有,大夫、护士都有。也有车,那个十块钱。这个四块。”
在记者调查中,还发现了更具有迷惑性的一类车辆——车牌直接由字母加120组成。
五棵松附近一家三甲医院西门外的社会停车场内,相关业务人员表示他们是医院里面的车。
记者发现,这辆长期停在北京三甲医院外的车,车主为河北邢台新河县总工会职工医院,车辆信息为“救护车”。也就是说,是外地基层医院救护车在北京趴活。一些类似车辆甚至开进了医院院内,积水潭医院内一辆河北牌照救护车,车主为河北石家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冀联校区医院。交警方面表示,这辆车有多个违章记录:“有若干条违法记录,就没在石家庄待过,一直在北京朝阳区。”
昨天,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医院。河北涉事两家医院对车辆归属进行否认,石家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冀联校区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车在那,“你为什么非得说是我们医院的车啊!”
邢台新河县总工会职工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车已经卖了出去,但是为何车辆信息没有做变更,对方没有回应。山东菏泽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隶属于郓城世平医院的这辆救护车没有纳入市急救中心管理:“它不是120急救中心纳入管理的车辆,也没有经过郓城县卫生计生委的审批,车主自己到交警队盖的章,自己办的。”
郓城宣传部副部长刘考勇说,具体的处理,要等调查结果出来:“正在调查,详细的这个车我们还没有见,明天或者后天把它找过来。经过初步了解,他不是医院的人员搞得这辆车。我们也要以此为契机来排查类似的情况。”
类似的排查及打击工作,河北省在2014年就组织过。根据可查的公开报道,当时,石家庄对全市1780辆医用救护车进行了统计摸底,仅该市就注销“假救护车”29辆,但是,仍然无法彻底杜绝。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工作人员王磊表示:“我们对这一块这几年也一直在搞救护车的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现在确实存在一些个人买了以后挂靠到医疗机构的情况,在天津北京非法营运这种行为,现在都有。14年也搞过一次,把非法机构的救护车进行备案,但这远远也不够。”
王磊认为,虽然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3年出台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但是针对黑救护车以及挂靠医院的这类车究竟怎么罚,缺少具体的顶层设计:“因为这个从没有出台相关的东西,我们只能发现以后让医院责令整改,反正罚款是(不行),现在没有依据,只能如果出现这种现象,责令你过户,或者到交管部门去注销。具体的行政处分,依据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从市场角度,非急救类转运又存在实际的供需矛盾。有专家指出,非急救类转运不属于120救护车的调度任务,在转诊过程中,下级医院转运救治条件有限,上级医院又没有必须派车的责任,尽管各地都在推进非急救类转运的业务,但是依然不能满足病患需求。上海市政协常委王禄宁此前针对上海市做了一个统计,仅上海,每年都有8万到10万人需要高质量、专业化的特殊转运服务。而记者采访中,黑救护车业务人员的繁忙,也印证了北京在这方面同样存在较大的需求。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认为,对于黑救护车整治,宜疏不宜堵:“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市场需求,一是利益驱动,一是没有制度和法律规定,没有保障。这种需求不能一棍子打死,实际上从120的角度,作为救护车的管理上是不允许的,它不属于120的立法范围,但它应该从另外一个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角度把它解决。它跟120的边界怎么处理,由谁来承担?从政府层面,首先应该考虑从政策到制度再上升到法律,应该把制度建立起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提出,政府层面上,应抓住两点来进行管理:“一个车辆本身的安全,再一个车辆那些人配置的安全。比如医生护士,假如加入从事急救的话,得有一定的资质,这两点政府抓住了,剩下处置就可以适度,像这种特殊服务,要用满足老百姓需求的方式来做。”
今年3月,京津冀地区成立了一个医疗转运联动平台,目的就是确保三地患者在前期得到专业转运、就医协助,在进入恢复期后,由各地急救中心委派车辆及时将病患安全转回当地,但是平台的运转如何更成熟、又能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开,需要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统筹考虑。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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