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啃“硬骨头”
——青海西宁中院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016-08-28 09:2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袁有玮
图为执行法官接待申请执行人,告知诉讼风险及执行线索查询情况。 牛虎 摄
  “西宁作为省会城市,一定要在全省法院发挥引领作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健这样定位西宁中院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对西宁中院审判执行工作期望度很高,形象地将其比喻成青海法院半壁江山。

  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公信力

  西宁两级法院历年来收结案数量均位列全省法院前茅,约占全省法院收结案数的50%左右。今年上半年,西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032件,结案15948件,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5%和10.4%,收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48.7%和53.3%。受理执行案件4714件,同比上升21.1%,占全省法院的67.55%,执行工作成为难啃的“硬骨头”。

  “希望加大执行力度,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回族中学高级教师拜秀花近两年来一直比较关注法院执行难问题。

  “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非常支持,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来自西宁湟水河建材批发部的方玉銮,目前在西宁两级法院有6件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他对解决执行难的期望更高,尤为迫切。

  “青海法院法官的接待热情,使我们指望不大的案件出现了新的转机,这次多亏了褚法官。”陈玉珍是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区人民法院委托西宁中院执行的一件案件的当事人,从福建到西宁来回花费比较大,但这次收到了好消息。

  “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乔健在西宁市人代会上做出承诺。

  为保证任务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西宁中院为执行局调配人员,增强执行力量。新任的执行局局长卢重新一上任,就全力投入工作,以强化执行人员办案能力为基础,强化制度建设为保障,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梳理问题和困难,就风险告之、界定拒执的范围、严格终结执行程序条件、划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界限、督促评估鉴定拍卖机制、规范查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登记审批制度、规范纳入失信和取消失信名单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一次性向党组提交10项制度规范。

  “虽然工作压力很大,但我们将优化人员配置,挖掘内部潜力,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效,不断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卢重新表示。

  吴占海已是50岁的老执行员。“这两年执行环境不好,法院的执行案件不断增长,今年上半年就增长了110件,加之执行局面临人员老化、网上办案应用等问题,执行工作‘压力山大’。但我们加班加点,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按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想尽办法,提升实际执行率。”吴占海说。

  褚永发今年59岁,在西宁中院执行局已工作17年,明年就到退休年龄,他的工作作风扎实,工作热情不减。一个小时的功夫,褚永发从五楼到机关门口接送了两拨前来询问执行案件进展的当事人,一一耐心解答当事人询问。

  “执行再难,也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近两年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发展很快,查控系统应用、失信人名单等措施确实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比以前方便多了。”褚永发表示。

  利器当用其时必尽其用

  “你们把我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给我做生意造成了不良影响,赶快取消掉,否则有你好看。”西宁中院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褚永发马上接到了他所承办的一件案件当事人的电话。

  申请执行人蒋某与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案件标的额达122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对其义务置若罔闻,下落不明,经西宁中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后找到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口头答应配合执行,并提供了一辆二手车,但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西宁中院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查封,在车辆评估阶段,被执行人再次下落不明。由于被执行人始终未申报财产状况,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西宁中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电话威胁承办法官,执行局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其家属主动代为履行20万元,对剩余未履行案款提供了被执行人所在公司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担保,并承诺了义务履行期限。

  “没想到你们来真的,我确实做得不对,请原谅,我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蒋某主动承认错误,承诺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5年,西宁中院在火车站、商业闹市区通过大屏滚动播出失信人名单,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效果明显。仅今年5月20日公布27名失信个人、15名失信法人名单后,有3名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

  “无论什么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西宁中院执行二庭法官闫杰义正辞严地对一位区人大代表说。

  原来,这位区人大代表是闫杰所承办案件的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该人大代表既未依法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也未依法申报财产,同时拒不接受法院的传呼。鉴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特殊,西宁中院执行局向该区人大常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代表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由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西宁中院依法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对其发出2016年第一号“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其不得有相关高消费行为,如有违反立刻进行法律制裁。

  “执行法官不好当,不时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和威胁。进门只问案件进展情况,不满意就会向法官表达不良情绪,这些委屈还得承受。”执行法警马青华这样表示。

  虽然工作中不时受到一些不满意的评价,但当案件执结后,所受的委屈都不算什么。

  “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压缩生存空间,推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经验。”卢重新表示。

  借力信息化解决执行难

  “以前,我们经常跑银行、国土、工商等部门。外出办案是常态,同事之间很少碰面。现在一些案件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吴占海这样表述信息化带来的工作变化。

  近年来,西宁中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利用省会城市区位优势,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全省中级法院实现与公安、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的点对点查控。执行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2015年,西宁中院收案数呈井喷式增长,收案标的、结案数、结案标的、实际结案率、标的到位率均大幅上升。

  “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执行法官对信息化的发展尤为关注,需求更为迫切。”褚永发说。

  今年4月底,闫杰分到西宁城北鹏宇建筑物资租赁部申请强制执行浙江东阳一家建筑公司的案件。通过查控系统查到该公司一账户有钱后,闫杰及时到实地冻结扣划执行标的,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节省了人力、物力。

  闫杰事后由衷地说:“比以往办案节省了至少3至5天时间,非常高效,对执行工作帮助很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今年6月,西宁两级法院开通并使用“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在全省法院走在了前列。

  “西部地区法院与东中部法院在信息化应用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西宁中院执行信息化路还较长,但我们决心迎头赶上,争取2017年与全国法院同步实现信息化3.0版。”对这一点,乔健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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