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
8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方针政策,深化民族法制理论研究,促进民族法制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的重大意义。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促进民族法制文化繁荣发展,是在民族工作中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积极推动民族法制文化的繁荣发展,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周强指出,民族法制文化凝聚着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和生活经验,承载着本民族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发掘研究民族法制文化,以文化滋养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有利于加快民族法制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的进一步融合,可以增进民族地区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与信仰。要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文化和司法实践研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建设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法治文化,不断凝聚起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精神力量,促进民族地区的整体进步与社会和谐,为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民族法制理论支撑。当前,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司法手段来解决,同时,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各方面支持,推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必须大力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以科学的理论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
周强强调,要大力加强民族法制文化建设,深化民族法制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发展。要始终坚持党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确保民族法制文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突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的重点,紧紧围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正确处理民族宗教关系等开展深入研究,认真研究少数民族习惯对司法审判的影响,通过研究和传播民族法制文化,将少数民族习惯中的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裁判规则。要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开展民族法制理论研究,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真正使理论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推动民族法制文化建设蓬勃开展。
周强强调,各民族地区法院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地区司法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依法妥善处理好民族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及民族地区基础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教育医疗就业、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要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的民汉双语法官队伍,为民族地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民族语言的有机结合,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司法公开方式,充分宣传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典型案例,让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见证司法、参与司法进而信赖司法,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民族法治建设是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我们始终把民族法治建设作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和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强化法律保障,切实加强少数民族立法工作和司法应对;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实践,着力培育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围绕提升法律实施效果培养双语人才,有力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司法权利;围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形成了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举办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是落实中央对民族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务实举措,是推进民族法制文化建设的有益探索。我们将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民族法治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法治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要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方向,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和有力的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要注重执法司法实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存在法外特权,判决要于法有据,不搞法外从宽从严,同时,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风俗习惯要予以尊重和保障,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提供好公共法律服务。要加强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各种类型的双语干部、双语人才培养培训,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人才保障,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法治建设。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开展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既是繁荣法学研究、丰富法学理论和民族理论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民族法制文化研究,要始终坚持“扬弃”和“发展”两轮驱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法制文化传统,针对民族地区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丰富民族法制立法内容,创新和发展民族法制理论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大双语法律人才的招录培养力度,重点抓好教材、培训基地等基础建设,切实抓好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队伍。要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大力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全覆盖,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主旨发言,介绍了甘肃法院以打造“双语”法律人才队伍、推进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强化民族地区审判实践为突破口,助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实践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开幕式,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建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甘肃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省、自治区高院和民委有关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