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重大行政案件庭审负责人应出庭•王宝强离婚案法院已受理
2016-08-22 08:35: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核心提示:

•王宝强起诉离婚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

•最高法:重大行政案件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返还原物一审败诉

•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贿案一审开庭

•五部门发布"治超"意见:双排运输车严禁驶入高速

•北京偷挖地下室致道路塌陷的李宝俊一审被判刑5年

•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8月15日-8月21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湖南岳阳调查“企业涉嫌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事件

  针对近期曝光的“岳阳一家名叫湖南越大油脂公司大量收购地沟油,并精加工成食用油”情况,湖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区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区食监局和饲料办等相关部门对湖南越大油脂公司和岳阳正茂油脂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事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

  ■王宝强起诉离婚法院已受理 王宝强之妻起诉要求其删除微博获受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5日发布消息,当日上午9时许,演员王宝强本人到朝阳区法院起诉与其妻马某离婚。据悉,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演员王宝强之妻马某16日委托律师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宝强,要求其删除8月14日0时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最高法院:重大行政案件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院近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返还原物一审败诉

  备受关注的季羡林之子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原物案1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季承全部诉讼请求。季承当庭表示上诉。

  国家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其中明确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


   ■“双百院长”王天朝涉嫌受贿案在昆明开庭审理
    
  有“双百院长”之称的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受贿案18日在昆明开庭审理,王天朝被控受贿1亿多元。此前,云南省纪委通报王天朝受贿房子100套、车位100个。当天检方仅指控了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的犯罪事实。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贿案一审开庭
   
  1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贿一案,该院院长居国屏担任本案审判长审理此案。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斯鑫良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4家单位或个人在承接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5万余元。

  ■五部门发布"治超"意见:双排运输车严禁驶入高速

  18日,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对下一阶段治超提出全面部署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阶段。根据新规,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北京偷挖地下室致道路塌陷的李宝俊一审被判刑5年
   
  备受关注的李宝俊私挖地下室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宝俊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两名被告人卢祖富、李海轮一同获刑。

  ■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19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根据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被告人马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马勇犯罪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8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资料收集:沈双武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