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强调
统一思想 迎难而上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2016-07-20 07:19: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阳
  今天(7月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持统筹兼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落地生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周强指出,这次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孟建柱同志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站在党和国家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肯定成绩,总结改革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新部署、新举措,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

  周强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正确有力领导下,在中央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当前司法改革迎来历史上最好的重大机遇期。全国各级法院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决不辜负党中央的期望,决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周强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落地生根。要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依托信息技术,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内部监督机制,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要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细化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各类主体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研究建立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的工作机制,保障裁判标准相对统一。要建立健全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全面、科学评价法官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惩戒、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要落实好员额比例要求,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各级法院、各个岗位留住优秀人才。要做好法官工作量测算,形成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为动态调整员额、增补辅助人员提供科学依据。要切实加强工作配合,积极落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进职务序列套改工作,严格制定和落实高等级职务序列考核标准,提升基层一线办案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要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法委领导,在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周强要求,要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要紧紧围绕中央改革部署,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一步一个脚印把改革推向深入,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要正确处理推进基础性改革与推进其他改革的关系,既要在基础性、引领性改革任务上重点突破、打开局面,也要在配套性改革举措上及时跟进、同步推开。要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文件,及时总结、充分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促进作用,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加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关系,以深化改革推动法院整体发展,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检验改革成效,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评价和衡量改革成败,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要加强政策宣讲,围绕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克服观望、等待、畏难等情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求真务实、一抓到底,团结带领广大干警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坚定不移把人民法院各项改革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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