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房东的转租有效吗?
2016-06-13 09:48: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雨洲
问:八年前王某在张某处租赁了一间门面,签订的合同是十年,二年前我从王某手里转租了这间门面,后来我付租金的时候,都是给张某,今年张某要求涨房租,我没有同意,他说,当初王某将门面转租给我,没有经过他同意,转租行为无效,所以要收回门面,请问,他能收回门面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意达成之时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解除权。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已经将租金给张某了,他当然知道转租的事实,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张某的单方解除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所以在合同没有到期时,不能要求收回门面。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意达成之时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解除权。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已经将租金给张某了,他当然知道转租的事实,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张某的单方解除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所以在合同没有到期时,不能要求收回门面。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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