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篷碎块伤路人 楼上住户谁担责?
2016-06-12 14:05: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任禄荣
  问:上个周末,我同朋友一起在逛街购物时,临街楼上的雨蓬突然坠落碎块,幸亏躲避及时没有砸到头部,但朋友的手臂被碎块严重划伤。但当时没能看清是哪家住户雨篷坠落碎块,这种情况下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 黄女士

  答:本案涉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排除了故意伤害的前提下,一楼住户因邻街,二楼以上住户若未安装雨篷或雨篷完好,或缺失程度明显小于落在地面的碎块面积,均能够证明原告的损害与其没有关系。其余住户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对损害承担责任。

  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