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2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
2016-05-31 16:54:0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2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最高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会议,研究室副巡视员马东等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法院强调:关爱儿童,就是关爱祖国的明天;守护儿童,就是守护祖国的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结合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人侵害后发现难、起诉难、审理难、安置难等实际情况,对有关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为认真落实《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最高法院在“六一”儿童节到来前夕,精选了12起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阐明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及典型意义。通过这12起案例的发布,最高法院真诚希望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每一位公民都能增强儿童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链接:典型案例详见《中国法院“案例报道”》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