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的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范畴吗?
2016-04-29 09:41: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龙均
问:我任职的学校停车场内,一辆轿车将我班学生撞伤,保险公司说,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一万元医药费。学校内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范畴吗?
重庆 陈女士
答:学校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范畴。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重庆 陈女士
答:学校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范畴。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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