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回应酒店涨价:别拿“营改增”当借口
2016-04-26 14:57:4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秋余 李丽辉
“我注意到近期有些酒店调价,价格调整本来是酒店的经营行为,但把涨价扣在营改增头上,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昨天,针对一些国际酒店借营改增涨价的现象,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人民日报经济社会”(ID:rmrbjjsh)微信公号记者表示。
酒店15%的服务费中已经含税,再加6.9%的“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没道理
近日,凯悦、洲际、万豪、希尔顿等国际酒店集团,纷纷以营改增为名进行“五一涨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如果消费者预订了“五一”之后的酒店房间,就会发现一些国际酒店在收取的房费中,除了房价、服务费之外,又收取了一道“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这一费用占总房价的6.9%,加上15%的服务费,酒店房间的附加费达到21.9%。
一些酒店声称,之所以向消费者加收这道费用,是因为营改增。同时,在一些国际酒店的官网首页,也醒目地打出了这样一行字:“从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VAT)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这似乎也在暗示,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酒店涨价在情理之中。
“实际上,酒店加收这笔‘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根本站不住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酒店以所谓营改增名义要求消费者多缴纳6%的费用,其潜台词是营改增将导致企业税负成本上涨6%,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误导行为。
因为,在5月1日营改增之前,酒店业是按5%的税率缴营业税的,这部分税负含在了15%的服务费中。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改征增值税,酒店先要把原来的含在服务费中的营业税费用减掉,才能再向消费者加收增值税费用。“不能只写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还应该告之消费者,5月1日起将取消征收营业税,这样信息才是客观完整的。”张斌指出。
营改增后,不是在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增值税
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有什么变化?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对“人民日报经济社会”(ID:rmrbjjsh)微信公号记者解释说,在营改增之前,酒店业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酒店业的纳税人将分为两类,按不同的方式缴税。
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销售额×3%),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价外征收而营业税是价内征收的,因此,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在营改增制度设计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酒店业特点,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一般来说,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酒店业业态多样,包括住宿、餐饮、理发、健身、休闲等多种服务,政策适用、税收征管比较复杂,财税部门将重点对其进行纳税培训和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增值税制度。
不存在因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其他酒店跟风涨价可能性较小
眼看“五一”小长假就要到了,很多人都有出游的计划。不少消费者担心:五星级酒店涨价对老百姓影响还不大,其他酒店会不会也跟风涨价?
“对酒店行业来说,原来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虽然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因为有了进项抵扣,整体行业税负是下降的。”张斌认为,单纯从税制转换的角度看,酒店行业并不存在因为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
酒店行业目前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决定酒店价格的应该是市场,只要符合市场规则,酒店是否涨价是自主的经营决策行为,但如果存在借营改增之名串通涨价的行为,则违反市场竞争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有市场监管和价格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向“人民日报经济社会”(ID:rmrbjjsh)微信公号记者介绍,马来西亚在一年前上货劳税的时候,当地政府就立了反过度谋利法,防止企业假借税改的名目过度加价、取得暴利。
张斌认为,对政府部门来说,首先需要澄清相关社会认识,避免不正确的说法给消费者和酒店经营者带来误导。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对企业涨价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违反市场监管的法律,存在虚假宣传或串通涨价的相应,就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酒店15%的服务费中已经含税,再加6.9%的“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没道理
近日,凯悦、洲际、万豪、希尔顿等国际酒店集团,纷纷以营改增为名进行“五一涨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如果消费者预订了“五一”之后的酒店房间,就会发现一些国际酒店在收取的房费中,除了房价、服务费之外,又收取了一道“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这一费用占总房价的6.9%,加上15%的服务费,酒店房间的附加费达到21.9%。
一些酒店声称,之所以向消费者加收这道费用,是因为营改增。同时,在一些国际酒店的官网首页,也醒目地打出了这样一行字:“从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VAT)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这似乎也在暗示,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酒店涨价在情理之中。
“实际上,酒店加收这笔‘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根本站不住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酒店以所谓营改增名义要求消费者多缴纳6%的费用,其潜台词是营改增将导致企业税负成本上涨6%,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误导行为。
因为,在5月1日营改增之前,酒店业是按5%的税率缴营业税的,这部分税负含在了15%的服务费中。营改增后,营业税取消改征增值税,酒店先要把原来的含在服务费中的营业税费用减掉,才能再向消费者加收增值税费用。“不能只写5月1日起酒店将征收增值税,还应该告之消费者,5月1日起将取消征收营业税,这样信息才是客观完整的。”张斌指出。
营改增后,不是在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增值税
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有什么变化?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对“人民日报经济社会”(ID:rmrbjjsh)微信公号记者解释说,在营改增之前,酒店业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应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酒店业的纳税人将分为两类,按不同的方式缴税。
第一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销售额×3%),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第二类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价外征收而营业税是价内征收的,因此,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在营改增制度设计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酒店业特点,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一般来说,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酒店业业态多样,包括住宿、餐饮、理发、健身、休闲等多种服务,政策适用、税收征管比较复杂,财税部门将重点对其进行纳税培训和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增值税制度。
不存在因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其他酒店跟风涨价可能性较小
眼看“五一”小长假就要到了,很多人都有出游的计划。不少消费者担心:五星级酒店涨价对老百姓影响还不大,其他酒店会不会也跟风涨价?
“对酒店行业来说,原来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虽然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因为有了进项抵扣,整体行业税负是下降的。”张斌认为,单纯从税制转换的角度看,酒店行业并不存在因为税负增加而整体涨价的基础。
酒店行业目前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决定酒店价格的应该是市场,只要符合市场规则,酒店是否涨价是自主的经营决策行为,但如果存在借营改增之名串通涨价的行为,则违反市场竞争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有市场监管和价格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向“人民日报经济社会”(ID:rmrbjjsh)微信公号记者介绍,马来西亚在一年前上货劳税的时候,当地政府就立了反过度谋利法,防止企业假借税改的名目过度加价、取得暴利。
张斌认为,对政府部门来说,首先需要澄清相关社会认识,避免不正确的说法给消费者和酒店经营者带来误导。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对企业涨价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违反市场监管的法律,存在虚假宣传或串通涨价的相应,就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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