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知心人 正义守护者
——记福建漳州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上)
2016-03-24 07:41: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图为黄志丽法官圆满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当事人握手言谢。资料图片
  “我只是基层法官里很普通的一员。”

  黄志丽开朗、直率,拒绝被脸谱化。这个从小有着侠女梦的女子,在成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敬业奉献模范”之后,多了一丝返璞归真的气质。

  几天来,记者细细翻看她经手的案件,发现又很难让人觉得她普通。这个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从2002年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审结民商事案件519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人人都知道这个个子不高、快言快语的女法官是办案能手,经过她手的案件大多案结事了、胜败皆服。

  亲和调解,她让法律有了温度

  黄志丽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法理之外,还有人情。相对于判决,调解往往需要付出几倍的时间与精力,但在黄志丽看来,调解最有利于实现司法圆满解决纠纷的作用。

  曾经有一起案件让黄志丽后悔不已,那是她刚刚走上审判岗位时,一起简单的村民土地纠纷。某城中村的两家兄弟比邻而居,弟弟因哥哥的猪圈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而把哥哥告上法庭。黄志丽见证据充分,双方又没有异议,就迅速作出了判决。

  后来,在一次走访城中村的过程中,这对兄弟的叔公告诉黄志丽,兄弟二人将猪圈占地问题闹上法庭是因为两妯娌不和。“一个小猪圈,断了兄弟情。”尽管判决并没有错,但黄志丽想,当初要是先到实地了解情况,让双方长辈出面调解,说不定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这个案件让她下定决心,审理案件必须要如抽丝剥茧般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内在的根源,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黄志丽就遇到了法理和人情的冲突。

  该案一家六个孩子,原本兄弟姐妹之间有协议,由最小的妹妹照顾老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弟弟,同时老人遗产也归妹妹所有。但十几年后,老人和弟弟相继去世,几个哥哥姐姐一起来到法院主张这份协议书无效,要求老人的房子按照遗产重新分配。

  从严谨的法理来讲,父亲去世之前,兄弟姐妹无权处分父亲的财产,这份协议应当无效。但从公序良俗来讲,小女儿出资出力照顾父亲和弟弟多年,了解真实情况的人可能又会觉得遗产平均分配有失公正。

  黄志丽把主张协议无效的哥哥姐姐以及老父亲的街坊邻居叫到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

  “当着街坊邻里,你们摸着良心说,是否已经尽到了照顾父亲和弟弟的义务?如果你们都肯定,我就开庭。”

  几个哥哥默不作声,最终的调解结果是照顾老人和弟弟的小女儿拿到了全部房产。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良知,只是有的时候被淹没在物欲里,我的义务就是去唤醒这份良知。”黄志丽说。

  法官工作室,把“小法院”开到百姓家门口

  在古塘村,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紧邻着村里的国术馆。当地人对记者称,这个村子曾经民风彪悍,有尚武之风,村民有了矛盾,往往通过武力来解决,械斗和肢体冲突都十分常见。

  古塘村治保主任蔡伟志告诉记者,自从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村子以来,大家懂得“有事找黄法官”,打架斗殴的少了,村子的整体风气和过去大不相同。

  “一开始居民对法官工作室也抱怀疑态度,法官那么忙,哪有工夫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无非是挂挂牌、走走过场。没想到,这些法官每周两次准时出现在社区,不仅开展巡回办案、纠纷调解、法制宣传,还为居民排忧解难,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在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眼中,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不仅为社区化解矛盾,同时也让他们这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得到提升,解决起纠纷来更有底气。“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后,社区和谐了,我的烦心事也少了。”

  2012年6月,首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目前,已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分布在芗城区的多个社区、乡村,共为群众答疑解惑793次,进社区、企业、居(村)民家中巡回办案和法律服务229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件次,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当事人在工作室得到的帮助比在法院更多更有效。”黄志丽直言,在法官工作室成立以后,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走出一条既结合传统审判经验,又符合现代法治思维的新路。

  “很多当事人到了法院就非要争出个子丑寅卯,本身很小的摩擦也要对簿公堂,这样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黄志丽表示,法官工作室对于诉前化解、诉中调解、诉后释法、法制宣传等均有重要意义。

  以案释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在一起村民小组侵害妇女权益纠纷案中,19名妇女按照村规民约无法分到土地补偿款。黄志丽告诉记者,在福建,这种与法律相悖的风俗不在少数,尤其是农村地区,“农嫁居”身份问题的解决,如果仅仅是作出判决,而不能让观念和风气改变,后续的赔偿工作仍然很难开展。

  为了让当事人心服,黄志丽带着曾经判决过的“农嫁居”案例,数次造访村里的老人和族长,并利用下班时间逐户走访调查解说,力求消解村里人的抵触情绪。

  黄志丽一边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一边站在这些村民的立场上替他们出谋划策。“这些村民也有出嫁的女儿,也是涉及他们利益的事,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更容易被说服。”黄志丽说。

  历经五六个月的调解,这19名妇女最终拿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补偿款。更重要的是,村里人从思想上发生了转变,将村规民约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改写,真正让她们体会到重男轻女风气的逐渐消弭。

  黄志丽总是将法律规定一一释明,把案件蕴含的情理讲透,对于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刚表示,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这种认真执着的求实精神,促成许多当事人服从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在处理案件时,黄志丽善于运用调解的金钥匙,打开当事人的心扉,消解矛盾隔阂,这一点难能可贵。

  “做一名公正的守望者、法律的守望者、人民的守望者,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黄志丽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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