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
2016-03-24 07:33: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孙若丰 摄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一行。

  周强首先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和平率团访华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近年来,两国高层保持密切交往,各领域友好交往与合作不断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良好发展。两国最高法院间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广泛深入,相信张和平院长此次访华必将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司法界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两国关系的发展作出贡献。

  周强向客人介绍了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的有关情况。他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报告、法律和议案,广泛汇集民意、充分凝聚民智,切实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作用;对于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会议决议要求和大会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还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的有关情况。他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深化司法改革作出了一系列决策、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中国法院正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周强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法院的一场深刻变革,涉及面之广、难度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根据中央的部署,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65项具体改革举措,目前司法改革正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中国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了立案难问题。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并推动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中国法院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以及跨行政区划法院等,完善了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切实保障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国法院将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周强还简要介绍了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情况。他说,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中国法院的另一场深刻变革。中国法院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手段,通过信息化再造审判流程、助推司法改革,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当前,中国法院正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周强表示,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信息化使各国联系更加紧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希望与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在法治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人员往来,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法官培训、案例交流和研究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分享各自经验,并通过中越法院之间的合作推动中国和东盟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张和平感谢周强的会见,并介绍了越南司法改革和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情况。他表示,越中两国司法机关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进一步密切两国法院之间的合作,加强人员交流培训,学习借鉴中国在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他本人将为深化双方的司法合作关系继续作出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办公厅、民三庭、外事局、国家法官学院负责人陪同会见。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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