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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兰代表
百姓对司改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2016-03-08 08:1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从回应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做起,从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改起,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措施,不仅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也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制度性问题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使试点地区法院的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人均办案数明显增加,当庭裁判率稳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司法公正指标明显提升。而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试点法院的设立等改革,则解决了人民群众最担心出现的诉讼“主客场”问题,从机制上解除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公正的影响。这些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改革为促进司法公正所做的努力。
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法官员额制改革,用科学的机制将办案能力最强的法官遴选入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将最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我们看到一些试点法院的员额制改革中,即使是院长、庭长要进入员额,也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查考核。这项改革措施实际上是法院法官向自己开刀,动了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自己的“奶酪”,也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对司法改革的信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司法便民方面,立案登记制是一大亮点。立案登记制推进之后,各级法院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问题得以切实化解。而且,各级法院大都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了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诉讼的便利,群众跑腿更少了,对法院的信任更强了。
近年来在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方面的改革措施也是可圈可点。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切实依法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代理申诉权等执业权利,也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各级法院还通过设立律师工作室、开设律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等措施方便律师执业,从而让广大律师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了切身的获得感。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与21家银行联网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高效便捷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逐步实现冻结、续冻、解冻、扣划功能的网上运行;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购买飞机票、高铁票,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等,督促“老赖”自觉履行义务,有效化解执行难。
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制度性问题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使试点地区法院的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人均办案数明显增加,当庭裁判率稳步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司法公正指标明显提升。而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试点法院的设立等改革,则解决了人民群众最担心出现的诉讼“主客场”问题,从机制上解除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公正的影响。这些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改革为促进司法公正所做的努力。
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法官员额制改革,用科学的机制将办案能力最强的法官遴选入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将最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我们看到一些试点法院的员额制改革中,即使是院长、庭长要进入员额,也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查考核。这项改革措施实际上是法院法官向自己开刀,动了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自己的“奶酪”,也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对司法改革的信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司法便民方面,立案登记制是一大亮点。立案登记制推进之后,各级法院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问题得以切实化解。而且,各级法院大都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了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诉讼的便利,群众跑腿更少了,对法院的信任更强了。
近年来在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方面的改革措施也是可圈可点。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切实依法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代理申诉权等执业权利,也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各级法院还通过设立律师工作室、开设律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等措施方便律师执业,从而让广大律师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了切身的获得感。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与21家银行联网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高效便捷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逐步实现冻结、续冻、解冻、扣划功能的网上运行;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购买飞机票、高铁票,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等,督促“老赖”自觉履行义务,有效化解执行难。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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