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2016-02-19 10:24:34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作者:谢卫兵
  问:王某庆晚上因为睡不着,早上六点半就起床了,七点半就到了公司上班,但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七点四十分左右,王某庆突发心脏病死亡,请问王某庆的死亡算工伤吗?

                                  江西 王某

  答:劳动者提前上班,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虽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违背了的规章制度,但是该情况下不属于否定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属于用人单位禁止的职务范围。工作时间只是认定工伤的一般形式要件,构成工伤必要的实质要件为职务行为。劳动者提前上班的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的密切联系,应视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劳动者提前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王国庆的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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