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否向公司要回承包人拖欠我的工资?
2016-02-17 09:55: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田琳
  问:我在2015年6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去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工资一直拖欠未发。我要求公司发放拖欠的工资,但是老板声称,我所在的车间已经被承包,招工、发放工资都是承包人的事,与公司无关,现在该车间停产,承包人找不到,公司没有义务承担我的工资。请问,我能否向公司要回承包人拖欠我的工资?

  答: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您所在的车间虽被个人承包,但是您在该车间付出了实际劳动,那么作为车间发包方的该家公司应当付给您这三个月的工资。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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